经史百家杂钞 · 卷十 · 共 2 段 · 263 字
汉明帝叫刘庄,是东汉的第二位皇帝。他做了一件对中华文化影响极为深远的事:因夜梦金人,派人西行求法,迎请天竺高僧,并在洛阳建起了中国第一座佛寺白马寺,这也被视为佛教正式传入中土的开端。他还派班超出使西域,重开丝路,一生既讲儒学又容纳新信仰,是位很懂得开拓气象的君主。
这是汉明帝在位时期(公元58—75年)颁发的一篇诏书,属于皇帝下达给三公(太尉、司徒、司空)的官方文书。内容多是训诫或布置政务,体现了东汉初年重儒崇礼的治国理念。
1方春生养,万物莩甲,宜助萌阳,以育时物。其令有司,罪非殊死,且勿案验,及吏人条书相告,不得听受,冀以息事宁人,敬奉天气。立秋如故。夫俗吏矫饰外貌,似是而非,揆之人事则悦耳,论之阴阳则伤化,朕甚餍之,甚苦之。安静之吏,悃逼无华,日计不足,月计有余。
2如襄城令刘方,吏人同声谓之不烦,虽未有它异,斯亦殆近之矣。间敕二千石各尚宽明,而今富奸行赂于下,贪吏枉法于上,使有罪不论而无过被刑,甚大逆也。夫以苛为察,以刻为明,以轻为德,以重为威,四者或兴,则下有怨心。吾诏书数下,冠盖接道,而吏不加理,人或失职,其咎安在?勉思旧令,称朕意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