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史百家杂钞 · 卷二十一 · 共 4 段 · 489 字
他是北宋时期一位锐意革新的政治家,也是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他主持的熙宁变法,试图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来富国强兵,虽然最终未能完全成功,但那份“天变不足畏,祖宗不足法,人言不足恤”的勇气,深刻地影响了后世。他的诗文也独树一帜,简洁有力,充满了对现实的关切与思考。
这是王安石为一位县太君魏氏撰写的墓志铭,作于北宋中期。墓志铭是记述逝者生平、颂扬德行的文体。文章追忆魏氏的贤良淑德与教子有方,笔端含情,可见荆公对这位女性长辈的敬重。
1临川王某曰:俗之坏久矣。自学士大夫,多不能终其节,况女子乎?当是时,仙居县太君魏氏,抱数岁之孤,专屋而闲居,躬为桑麻以取衣食。穷苦困厄久矣,而无变志。卒就其子以能有家,受封于朝,而为里贤母。呜呼!其可铭也,于其葬,为序而铭焉。序曰:
2魏氏其先江宁人。太君之曾祖讳某,光禄寺卿;祖讳某,池州刺史;考讳某,太子谕德:皆江南李氏时也。李氏国除,而谕德易名居中,退居于常州。以太君为贤,而选所嫁,得江阴沈君讳某,曰:“此可以与吾女矣。”于是时,太君年十九,归沈氏。归十年,生两子,而沈君以进士甲科,为广德军判官以卒。
3太君亲以《诗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教两子。两子就外学时,数岁耳,则已能诵此三经矣。其后子迥为进士,子遵为殿中丞、知连州军州,而太君年六十有四。以终于州之正寝,时皇祐二年六月庚辰也。嘉祐二年十二月庚申,两子葬太君江阴申港之西怀仁里。于是遵为太常博士、通判建州军州事,而沈君赠官至太常博士。铭曰:
4山朝于跻,其下惟谷。缵我博士,夫人之淑。其淑维何?博士其家。二子翼翼,萼跗其华。诜诜诸孙,其实其葩。孰云其昌?其始萌芽。皇有显报,曰维在后。硕大蕃衍,刲牲以告。视铭考施,夫人之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