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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汉文帝》· 除诽谤法诏

汉文帝 · 除诽谤法诏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卷诏令,汉文帝·《除诽谤法诏》

汉文帝

汉文帝刘恒是西汉的第五位皇帝,他在位期间推行“与民休息”的政策,减轻赋税,废除酷刑,开创了“文景之治”的盛世开端。他为人宽厚节俭,以仁德治国,深受百姓爱戴,是中国历史上一位难得的贤明君主。

除诽谤法诏

这是汉文帝在公元前178年左右颁布的一道诏书。当时他推行仁政,深感秦朝苛法之弊,于是下诏废除“诽谤妖言之罪”,鼓励百姓直言进谏。文章属于诏令体,言辞恳切,体现了文帝宽厚爱民的政治理念。

原文

古之治天下,朝有进善之旌,诽谤之木,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。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,是使众臣不敢尽情,而上无由闻过失也。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?其除之。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后相谩,吏以为大逆,其有他言,而吏又以为诽谤。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,朕甚不取。自今以来,有犯此者勿听治。

一句话

汉文帝下诏废除诽谤妖言罪,认为这种法律堵塞言路,使皇帝无法听到批评,也妨碍招揽贤才。

慢慢读

古代治理天下,朝廷设有进善言的旌旗和供人书写批评意见的诽谤之木,用来疏通治国之道并招来进谏的人。如今法律却有诽谤和妖言的罪名,这使得群臣不敢畅所欲言,而君主也就无法得知自己的过失了。这样怎么能招来远方的贤良之士呢?应当废除这条法律。百姓中有人因对君主不满而互相盟誓诅咒,事后又互相欺瞒否认,官吏便认为这是大逆不道;他们说了些别的话,官吏又认为是诽谤。这些都是小民愚昧无知而触犯死罪,我认为很不可取。从今以后,有触犯这条法令的,不再受理治罪。

关键词
  • 进善之旌传说上古君主(如尧舜)在交通要道立旌旗,让百姓站在旗下向君主提出善言建议。是一种鼓励进言的象征。
  • 诽谤之木传说尧舜时在宫门外立木柱(华表原型),让百姓在上面书写批评意见。这里的“诽谤”指批评、指责,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恶意造谣。
  • 妖言此处指被认为怪诞、惑乱人心的言论。古代常与“诽谤”并列为罪,用以压制不同声音。
  • 祝诅祈祷鬼神加祸于人,即诅咒。
  • 相谩互相欺瞒。这里指百姓私下诅咒皇帝后又互相否认。
析结构

这段诏书采用古今对比、层层递进的结构。先举古代‘进善之旌’‘诽谤之木’的正面例子,引出当下‘诽谤妖言’法令的弊端(使臣不敢言,君不闻过)。接着用反问句‘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?’加强废除的理由。然后转向具体案例:百姓因愚昧‘祝诅’或口出他言即被定罪,文帝明确表示不认可这种苛法。最后以‘自今以来,勿听治’的明确指令作结,完成了从立论到判决的完整论述。

启示

倾听批评需要制度保障,而不仅仅是个人胸怀;在团队或家庭中,主动移除那些让人‘不敢尽情’的隐形规则,才能听到真实的声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