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卷诏令,蜀汉后主·《策丞相诸葛亮诏》|第 6 段,共 7 段
蜀汉后主刘禅,是三国时期刘备的儿子,小名阿斗。他在位四十年,前期有诸葛亮辅政,后期则宠信宦官,国势日渐衰微。人们常以"乐不思蜀"的故事说他昏庸无能,但细想一下,作为一个在乱世中维持政权四十年的君主,或许并非全然无能。他的形象在历史上颇有争议,既是亡国之君,也是那个时代复杂的见证者。
这是蜀汉后主刘禅在建兴元年(公元223年)即位后,为正式任命诸葛亮为丞相并托付国事而颁布的诏书。属于帝王策命文告,内容充满对诸葛亮才德的称颂,并郑重将军政大权交付于他,表达出完全的信任与倚重。
夫王者之兵,有征无战,尊而且义,莫敢抗也,故鸣条之役,军不血刃,牧野之师,商人倒戈。今旍麾首路,其所经至,亦不欲穷兵极武。有能弃邪从正,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者,国有常典,封宠大小,各有品限。及魏之宗族、支叶、中外,有能规利害、审逆顺之数,来诣降者,皆原除之。
这是蜀汉后主刘禅在诸葛亮北伐时发布的诏书,说明王者之师以德服人、不滥杀伐,并号召魏国军民归顺。
王者之师,只出征而不必血战,尊贵且合乎道义,无人敢抵抗。所以商汤的鸣条之战,军队没有血刃;周武王的牧野之师,商朝士兵倒戈投降。如今我军旗帜已指向征途,所经之处,也不愿滥用武力、极端作战。如果有人能弃暗投明,用竹篮盛饭、用壶盛酒来迎接王师,国家有常规法典(封赏),封赐的恩宠大小,各有等级限度。至于魏国的宗族、旁支、内外亲属,有能看清利害、明辨逆顺大势,前来归降的,都原谅并免除(其罪过)。
这段诏书采用经典的说理与号召结构:1. 先立原则(“王者之兵,有征无战”),并用两个历史典故(鸣条、牧野)加强说服力。2. 转到当前(“今旍麾首路”),申明本方不滥杀伐的立场。3. 然后分层号召:先对普通百姓(“有能弃邪从正者”),说明归顺有赏;再特别针对魏国宗族与亲信,承诺赦免,以分化敌人。整体是“理论依据 → 当前宣示 → 具体政策”的递进展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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