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卷诏令,书·《费誓》|第 1 段,共 2 段
《书》又称《尚书》,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,记载了上古至春秋时期的政治、典章和训诂。它成书于周代,被儒家奉为经典之一,是了解古代中国政治思想、社会制度的重要窗口,也是中华文明源头的重要见证。
《费誓》是《尚书》中的一篇,大约成书于西周初期,记载了周公之子伯禽在鲁国费地征讨淮夷、徐戎叛乱前对将士发布的誓词。这篇文章属于典型的“誓”体,是古代战前动员的文书,言辞恳切而威严,既申明纪律,又鼓舞士气,展现了早期国家在军事行动中的组织与决心。
公曰:“嗟!人无哗,听命。徂兹淮夷、徐戎并兴。善敹乃甲胄,敿乃干,无敢不吊!备乃弓矢,锻乃戈矛,砺乃锋刃,无敢不善!今惟淫舍牿牛马,杜乃擭,敜乃穽,无敢伤牿。牿之伤,汝则有常刑!马牛其风,臣妾逋逃,勿敢越逐,祗复之,我商赉汝。乃越逐不复,汝则有常刑!无敢寇攘,逾垣墙,窃马牛,诱臣妾,汝则有常刑!
鲁公在出征前对将士们发布严明的军令,要求大家整备武器、保护牲畜、追捕逃奴、禁止劫掠。
鲁公说:“喂!大家不要喧哗,听我发布命令。如今淮夷和徐戎一同兴兵作乱。你们要缝好你们的铠甲和头盔,系好你们的盾牌,不许做得不好!准备好你们的弓箭,锻造好你们的戈矛,磨快你们的锋刃,不许做得不精良!现在要放开那些圈养的牛马(以便行军),但你们要关好捕兽的机关,填平陷阱,不许伤害那些牛马。如果牛马受伤,你们就要受到规定的刑罚!牛马走失了,男女奴仆逃跑了,不许擅自离开队伍去追赶,只要恭敬地送还回来,我会赏赐你们。如果擅自追赶而不归还,你们就要受到规定的刑罚!不许抢劫掠夺,不许翻越围墙,不许偷窃牛马,不许诱拐奴仆,否则你们就要受到规定的刑罚!”
这段训令采用“总-分”结构展开。先以“人无哗,听命”总起,然后分四个层面下达具体命令:1. 整备武器装备(从“善敹乃甲胄”到“无敢不善”);2. 保护行军所需的牛马牲畜,并填平陷阱以免误伤(从“今惟淫舍牿牛马”到“汝则有常刑”);3. 规范对走失牛马和逃亡奴仆的处理方式,强调归还者有赏,私吞者受罚(从“马牛其风”到“汝则有常刑”);4. 严厉禁止一切抢劫、偷窃、诱拐等扰乱秩序的行为(最后一句)。各条命令均以“无敢不...”或“汝则有常刑”的严厉口吻收尾,形成并列的禁令清单,条理清晰,语气坚决。
明确的规则和奖惩,是维系团队秩序、达成共同目标的基石;即便是紧急的征战时刻,保护财产(牛马)和人员(臣妾)的基本秩序也不容破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