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卷诏令,汉章帝·《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诏》|第 2 段,共 2 段
汉章帝刘炟是东汉的第三位皇帝,生活在公元一世纪。他是汉明帝的儿子,在位期间延续了父亲“明章之治”的安定局面,为人宽厚,重视文教。他本人酷爱书法,尤其擅长章草,这种书体据说就因
这是汉章帝时期的一道求贤诏书,发布于东汉初年,意在广开言路、选拔德才兼备之士。文章属于诏令体,以恳切言辞号召举荐贤良方正、能直言极谏之人,体现了统治者励精图治、渴望治国良策的胸怀。
今刺史、守相不明真伪,茂才、孝廉岁以百数,既非能显,而当授之政事,甚无谓也。每寻前世举人贡士,或起甽亩,不系阀阅。敷奏以言,则文章可采;明试以功,则政有异迹。文质彬彬,朕甚嘉之。其令太傅、三公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郡国守相,举贤良方正、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。
汉章帝批评地方官员推举人才不辨真伪,要求按实际才能选拔贤良方正、直言极谏之士。
如今刺史、郡守等地方官员不能明辨人才的真伪,每年推举的茂才、孝廉数以百计,这些人既然没有突出的才能,却还要授予他们政事职务,实在毫无意义。我常追溯前代举荐人才的做法,有的人出身田间,不依赖门第。让他们陈述意见,则文章有可取之处;通过政绩来考核,则治理有突出表现。文采与实质兼备,我十分赞赏。现命令太傅、三公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郡国守相等官员,各自推举一位贤良方正、能直言极谏的士人。
这段文字采用“问题-对比-要求”的递进结构:先指出现实问题(官员举荐不辨真伪,人才不显),再对比前代成功案例(出身不论门第,考核兼顾言论与政绩),最后提出明确指令(命令各级官员举荐贤良方正之士)。
选拔人才时,与其只看头衔或数量,不如关注实际能力与成果;日常中,推荐他人也应基于真实了解,而非泛泛而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