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九卷传志,陈寿·《三国志·王粲传》|第 7 段,共 12 段
陈寿是西晋的史学家,他撰写的《三国志》是“二十四史”之一,与《史记》《汉书》《后汉书》并称“前四史”。这本书记述了三国时期的历史,文笔简洁,评价公允,是研究那段风云年代最重要的文献。
《王粲传》出自西晋陈寿所著《三国志》,成书于三国归晋后不久。这是一篇纪传体史书中的个人传记,详细记载了建安七子之首王粲的生平、才学与仕途,展现了汉末文人的风骨与乱世中的命运。
但当速发雷霆,行权立断,违经合道,天人顺之;而反释其利器,更徵於他。大兵合聚,强者为雄,所谓倒持干戈,授人以柄;功必不成,祇为乱阶。”进不纳其言,竟以取祸。琳避难冀州,袁绍使典文章。袁氏败,琳归太祖。太祖谓曰:“卿昔为本初移书,但可罪状孤而已,恶恶止其身,何乃上及父祖邪?”琳谢罪,太祖爱其才而不咎。
陈琳续劝何进迅速决断,不要倒持干戈授人以柄,何进不听终致祸;陈琳后归顺曹操,曹操责其旧檄文但爱才不咎。
应当迅速如雷霆,行使权变,当机立断,虽然违背常规但合乎道理,天人都顺应;反而放弃自己的利器,去征召他人。大军聚合,强者称雄,这就是所说的倒持干戈,把柄交给别人;事情必定不成,只是祸乱的阶梯。”何进不采纳他的意见,最终因此招祸。陈琳逃难到冀州,袁绍让他掌管文书。袁氏失败后,陈琳归顺太祖曹操。曹操对他说:“你从前为袁绍写檄文,只可数说我的罪状罢了,憎恶恶人只到他自身,为什么竟然上及我的父祖呢?”陈琳谢罪,曹操爱惜他的才能而不追究。
续接前段陈琳的谏言,然后叙述后果(何进不听取祸),再写陈琳后来归顺曹操及曹操的对话。时间顺序。
决策时要牢牢掌握主动权,不可轻易将关键权力交给他人;对待有才华的敌人宽容相待,往往能化敌为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