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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欧阳修》· 梅圣俞墓志铭|第 5 段,共 7 段

欧阳修 · 梅圣俞墓志铭(5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一卷传志,欧阳修·《梅圣俞墓志铭》|第 5 段,共 7 段

欧阳修

他是北宋文坛的领袖,诗文革新运动的倡导者,也是《新唐书》《新五代史》的主编。一生为官清正,爱提携后进,苏轼、曾巩都曾受他赏识。他的散文《醉翁亭记》里那句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,至今仍是我们常用的典故。

梅圣俞墓志铭

这是欧阳修在挚友梅尧臣去世后(嘉祐五年,1060年)写下的墓志铭。作为宋代一位情深意重的文坛领袖,他通过这种追思体裁,既记录了梅圣俞的坎坷仕途与卓越诗才,更流露出对故友的深切怀念与无限惋惜。

原文

三年冬,袷于太庙,御史中丞韩绛言:“天子且亲祠,当更制乐章以荐祖考÷惟梅某为宜。”亦不报。圣俞初以从父荫,补太庙斋郎,历桐城、河南、河阳三县主簿,以德兴县令,知建德县,又知襄城县,监湖州盐税,签署忠武、镇安两军节度判官,监永济仓,国子监直讲,累官至尚书都官员外郎。尝奏其所撰《唐载》二十六卷,多补正旧史阙缪,乃命编修《唐书》。书成,未奏而卒,享年五十有九。

一句话

梅圣俞虽曾有机会参与制乐和修史,但部分建议未被采纳,最终在《唐书》编成前去世。

慢慢读

嘉祐三年冬,在太庙举行袷祭,御史中丞韩绛说:“天子将亲自祭祀,应当另外制作乐章来进献祖先,只有梅某合适。”也没有答复。圣俞起初凭叔父的恩荫,补任太庙斋郎,历任桐城、河南、河阳三县主簿,以德兴县令身份知建德县,又知襄城县,监湖州盐税,签署忠武、镇安两军节度判官,监永济仓,国子监直讲,逐步升官至尚书都官员外郎。他曾上奏自己撰写的《唐载》二十六卷,补正了很多旧史的缺漏错误,于是受命编修《唐书》。书编成后,还没来得及上奏就去世了,享年五十九岁。

关键词
  • 袷于太庙在太庙举行合祭祖先的典礼。
  • 更制乐章重新制作祭祀用的乐歌。
  • 从父荫凭借叔父的恩荫获得官职。
  • 签署担任签署判官,节度使的属官。
  • 补正旧史阙缪补充和纠正旧史中的缺漏和错误。
析结构

先记被推荐制乐未获采纳之事,再详细罗列其历任官职,最后写其撰《唐载》并受命修《唐书》,在书成后未及上奏即去世。

启示

即使建议不被采纳,长期的积累(如修史、作诗)仍能在身后留下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