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卷论著,司马光·《汉中王即皇帝位论》|第 6 段,共 6 段
司马光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、史学家,他一生最了不起的成就就是主持编撰了《资治通鉴》。这部书以编年体的形式,梳理了从战国到五代的历史,不仅史料翔实,更充满了治国理政的智慧。他为人正直,一生坚持原则,虽然和王安石的变法立场不同,但那份为国为民的初心始终未变。
这是司马光在《资治通鉴》中关于刘备称帝一事的史论。写于北宋时期,他以史家笔法评析三国时局,认为刘备虽以继承汉室为名即位,实则与曹魏、孙吴一样,都是乘乱割据的诸侯。文章以冷静的史笔探讨正统与权变的关系,透露出司马光对历史进程中道义与现实矛盾的深刻思考。
其馀地丑德齐,莫能相壹,名号不异,本非君臣者,皆以列国之制处之,彼此钧敌,无所抑扬,庶几不诬事实,近于至公。然天下离析之际,不可无岁、时、月、日以识事之先后。据汉传于魏而晋受之,晋传于宋以至于陈而隋取之,唐传于梁以至于周而大宋承之,故不得不取魏、宋、齐、梁、陈、后梁、后唐、后晋、后汉、后周年号,以纪诸国之事,非尊此而卑彼,有正闰之辨也。昭烈之汉,虽云中山靖王之后,而族属疏远,不能纪其世数名位,亦犹宋高祖称楚元王后,南唐烈祖称吴王恪后,是非难辨,故不敢以光武及晋元帝为比,使得绍汉氏之遗统也。
司马光解释《资治通鉴》在处理分裂时期历史时,为何采用某些年号纪年而不承认蜀汉为正统。
其余那些土地大小、德行高低相当,无法统一,名号没有差别,本来就不是君臣关系的政权,都用诸侯国的制度来对待,彼此地位平等,没有抬高或贬低,这样或许能不歪曲事实,接近于最大程度的公正。然而天下分裂的时期,不能没有年、时、月、日来标记事情的先后顺序。根据汉朝传给魏朝而晋朝继承,晋朝传给刘宋一直到陈朝而被隋朝取代,唐朝传给后梁一直到后周而被大宋继承这一脉络,所以不得不采用魏、宋、齐、梁、陈、后梁、后唐、后晋、后汉、后周的年号,来记载各国的事情,这不是尊崇这些朝代而贬低其他朝代,没有正统与非正统的分别。刘备的蜀汉,虽然自称是中山靖王的后代,但宗族关系疏远,无法查考其世系辈分和官职名位,也就像南朝宋高祖刘裕自称是楚元王刘交的后代,南唐烈祖李昪自称是吴王李恪的后代一样,真假难以分辨,所以不敢把他和光武帝刘秀以及东晋元帝司马睿相提并论,让他继承汉朝遗留的统绪。
这段文字采用“总起原则—说明具体做法—解释做法原因—举例强化论点”的递进结构。首先总说处理并立政权的原则是平等对待(“皆以列国之制处之”)。然后转折(“然”),说明实际操作中为了纪年需要,不得不选取一条主线年号,并强调这无关正统褒贬。最后以蜀汉为例,通过对比光武帝等成功续统的案例,具体解释为何不将其视作汉朝正统继承者,从而论证自己纪年选择的合理性。
看待历史时,分清“事实记录”的框架选择与“价值评判”之间的区别,可以让我们更清醒地理解叙事背后的视角与局限。在处理复杂争议时,明确自己的操作规则并坦诚其缘由,有助于增加沟通的清晰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