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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欧阳修》· 孙明复先生墓志铭|第 3 段,共 6 段

欧阳修 · 孙明复先生墓志铭(3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一卷传志,欧阳修·《孙明复先生墓志铭》|第 3 段,共 6 段

欧阳修

他是北宋文坛的领袖,诗文革新运动的倡导者,也是《新唐书》《新五代史》的主编。一生为官清正,爱提携后进,苏轼、曾巩都曾受他赏识。他的散文《醉翁亭记》里那句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,至今仍是我们常用的典故。

孙明复先生墓志铭

这篇墓志铭是欧阳修为其师友、北宋理学家孙复(字明复)所写。孙复一生清贫治学,是宋初古文与理学的重要人物。墓志铭文体通常记述死者生平并加以颂扬,欧阳修此文笔调平实深情,既表彰孙复的学问与品德,也寄托了深切的哀思。

原文

七年,徐州人孔直温以狂谋捕治,索其家得诗,有先生姓名,坐贬监处州商税,徙泗州,又徙知河南府长水县,佥署应天府判官公事,通判陵州。翰林学士赵概等十余人上言:“孙某行为世法,经为人师,不宜弃之远方。”乃复为国子监直讲。居三岁,以嘉祐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以疾卒于家,享年六十有六,官至殿中丞。

一句话

孙复受孔直温案牵连被贬,经赵概等人申诉复职,后病逝,享年66岁。

慢慢读

七年,徐州人孔直温因狂妄谋反被逮捕,搜查他家得到诗,有先生姓名,因此被贬为监处州商税,调任泗州,又调任知河南府长水县,佥署应天府判官公事,通判陵州。翰林学士赵概等十多人上言:“孙某的行为可为世人效法,经学可为人之师,不应弃于远方。”于是复任国子监直讲。过了三年,在嘉祐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因病在家中去世,享年六十六岁,官至殿中丞。

关键词
  • 孔直温宋代人,因谋反被诛。
  • 监处州商税管理处州商税的官职,贬谪。
  • 通判州府副职。
  • 嘉祐宋仁宗年号。
析结构

叙述贬谪经历,先因案连坐,多番调任,后因他人进言复职,最后卒年官位,时间线清晰。

启示

人生难免波折,但若有德才与真诚的朋友相助,仍可东山再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