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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王安石》· 仙居县太君魏氏墓志铭|第 2 段,共 4 段

王安石 · 仙居县太君魏氏墓志铭(2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一卷传志,王安石·《仙居县太君魏氏墓志铭》|第 2 段,共 4 段

王安石

他是北宋时期一位锐意革新的政治家,也是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他主持的熙宁变法,试图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来富国强兵,虽然最终未能完全成功,但那份“天变不足畏,祖宗不足法,人言不足恤”的勇气,深刻地影响了后世。他的诗文也独树一帜,简洁有力,充满了对现实的关切与思考。

仙居县太君魏氏墓志铭

这是王安石为一位县太君魏氏撰写的墓志铭,作于北宋中期。墓志铭是记述逝者生平、颂扬德行的文体。文章追忆魏氏的贤良淑德与教子有方,笔端含情,可见荆公对这位女性长辈的敬重。

原文

魏氏其先江宁人。太君之曾祖讳某,光禄寺卿;祖讳某,池州刺史;考讳某,太子谕德:皆江南李氏时也。李氏国除,而谕德易名居中,退居于常州。以太君为贤,而选所嫁,得江阴沈君讳某,曰:“此可以与吾女矣。”于是时,太君年十九,归沈氏。归十年,生两子,而沈君以进士甲科,为广德军判官以卒。

一句话

魏氏出身官宦世家,父亲精心为她择偶,嫁入沈家后十年生育二子,丈夫不幸早逝。

慢慢读

魏氏祖先是江宁人。她的曾祖曾任光禄寺卿;祖父曾任池州刺史;父亲曾任太子谕德——都是在南唐时任职。南唐灭亡后,父亲改名魏居中,退隐住在常州。他认为女儿贤惠,便为她挑选夫婿,选中了江阴的沈先生,说:“这人可以把我的女儿托付给他。”当时魏氏十九岁,嫁入沈家。婚后十年,生了两个儿子,沈先生考中进士甲科,任广德军判官后去世。

关键词
  • 李氏国除指南唐(李氏政权)被宋朝灭亡。
  • 女子出嫁,即“回家”之意。
  • 进士甲科科举考试中最高等级,指考中进士并且名列前茅。
  • 判官宋代地方官名,辅佐州郡长官处理政务。
析结构

按时间顺序展开:先交代魏氏家族背景,再写父亲择婿的细节,最后简述她婚后生活及丈夫去世。

启示

选择伴侣时,人品比家世更重要,父亲的选择为女儿后半生奠定了根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