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六卷杂记,曾巩·《齐州二堂记》|第 2 段,共 5 段
曾巩是北宋时期的文学家,也是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他文风平实严谨,擅长写议论文和记叙文,虽然名气不如苏轼、王安石那么大,但文章逻辑清晰,说理透彻,在古文运动中起到了重要的承前启后作用。他为人正直,做地方官时也很有政绩,是一位文品与人品俱佳的学者型文人。
此文作于北宋熙宁年间,曾巩任齐州知州时。这是一篇记叙地方建设的散文,以温和恳切的笔调,记述了在趵突泉畔修建二堂的缘由与经过。文中既写泉水之胜景,又述惠民之政绩,将自然风光与为官之道融为一体,展现了作者务实而雅致的情怀。
二家所释雷泽、河滨、寿丘、负夏,皆在鲁卫之间,地相望,则历山不宜独在河东也。《孟子》又谓舜东夷之人,则陶、渔在济阴,作什器在鲁东门,就时在卫,耕历山在齐,皆东方之地,合于《孟子》。按图记,皆谓《禹贡》所称雷首山在河东,妫水出焉。而此山有九号,历山其一号也。
曾巩根据地理相近和《孟子》记载,推测舜的活动地点多在东方,并考证历山可能是河东雷首山的别名之一。
两家(学者)所解释的雷泽、河滨、寿丘、负夏等地,都在鲁国和卫国之间,地理位置相近,那么历山不应该单独在河东(今山西)一带。《孟子》又说舜是东夷的人,那么舜制陶、捕鱼在济阴,制作器物在鲁国东门,做买卖在卫国,耕种历山在齐国,这些都是东方的地方,与《孟子》的说法相合。查阅地图和记载,都说《禹贡》里提到的雷首山在河东,妫水从那里发源。而这座山有九个名称,历山是其中一个名称。
这段文字采用“反驳—举证—考证”的递进结构。先反驳历山独在河东的观点,指出舜相关地点多在鲁卫之间;再引用《孟子》记载,列举舜在东方各地的活动作为证据;最后查阅图记,考证历山实为雷首山别名之一,使论证更扎实。
遇到争议时,不妨回到原始文献和地理语境中寻找线索,而不是孤立地看待某个说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