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六卷杂记,曾巩·《齐州二堂记》|第 3 段,共 5 段
曾巩是北宋时期的文学家,也是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他文风平实严谨,擅长写议论文和记叙文,虽然名气不如苏轼、王安石那么大,但文章逻辑清晰,说理透彻,在古文运动中起到了重要的承前启后作用。他为人正直,做地方官时也很有政绩,是一位文品与人品俱佳的学者型文人。
此文作于北宋熙宁年间,曾巩任齐州知州时。这是一篇记叙地方建设的散文,以温和恳切的笔调,记述了在趵突泉畔修建二堂的缘由与经过。文中既写泉水之胜景,又述惠民之政绩,将自然风光与为官之道融为一体,展现了作者务实而雅致的情怀。
予观《虞书》及《五帝纪》,盖舜娶尧之二女乃居妫,则耕历山盖不同时,而地亦当异。世之好事者,乃因妫水出于雷首,迁就附益,谓历山为雷首之别号,不考其实矣。由是言之,则图记皆谓齐之南山为历山,舜所耕处,故其城名历城,为信然也。今泺上之北堂,其南则历山也,故名之曰历山之堂。
作者通过考证古书记载,指出舜耕历山与居妫汭并非同一时期和地点,并据此确认齐州南山为真正的历山。
我查阅《虞书》和《五帝本纪》,发现舜娶尧的两个女儿后居住在妫汭,而他耕种历山应该是不同时期的事,地点也应当不同。世上有些喜欢多事的人,因为妫水发源于雷首山,就牵强附会,说历山是雷首山的别称,这是没有考证实际情况。由此说来,那么地图和记载都说齐州的南山是历山,是舜耕种过的地方,所以这座城叫历城,是确实可信的。现在泺水北边的厅堂,它的南面就是历山,所以给它起名叫历山之堂。
这段文字采用“先破后立”的论证结构。先以古书记载为依据,指出将历山附会为雷首山的错误(破);再通过逻辑推论,确立齐州南山为舜耕历山的可信性(立);最后落实到眼前建筑命名的由来,完成从历史考证到现实指认的过渡。
面对众说纷纭的传说,耐心查证原始文献往往能帮我们接近真相;给地方起名时追溯历史渊源,能让寻常景物多一份文化的厚重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