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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曾巩》· 拟制四篇|第 2 段,共 4 段

曾巩 · 拟制四篇(2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卷诏令,曾巩·《拟制四篇》|第 2 段,共 4 段

曾巩

曾巩是北宋时期的文学家,也是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他文风平实严谨,擅长写议论文和记叙文,虽然名气不如苏轼、王安石那么大,但文章逻辑清晰,说理透彻,在古文运动中起到了重要的承前启后作用。他为人正直,做地方官时也很有政绩,是一位文品与人品俱佳的学者型文人。

拟制四篇

曾巩的《拟制四篇》写于北宋中期,属“拟体”古文,模仿朝廷诏令格式。四篇假托天子口吻,论述治国用人之道,展现了作者借古讽今的政治理想,文风庄重典雅。

原文

【梅福封寿春真人制】

敕某:在汉之际,数以孤远,极言天下之事,其志壮哉。晚而家居,读书养性。卒遗俗高蹈,世传为仙。今大江之西,实存庙像。祷祠辄应,能泽吾民。有司上闻,是用锡兹显号。光灵不泯,其服朕恩。可。

【王中正种谔降官制】

一句话

这是两则宋代官方文告的拟写,分别表彰梅福的仙迹和处罚王中正、种谔的败绩。

慢慢读

【梅福封寿春真人制】命令如下:梅福在汉代,多次以孤远之身,极力进言天下大事,其志向真是雄壮。晚年安居家中,读书修养心性。最终超脱世俗、隐居求仙,世间传说他已得道成仙。如今在长江以西,确实存有他的庙宇和塑像。人们祈祷祭祀总能得到回应,能福泽我的百姓。主管部门将此事上报,因此赐予他这一显赫的封号。他的光辉与灵验不会泯灭,望其接受我的恩典。准奏。

【王中正种谔降官制】命令如下:军队出征,最重要的是纪律与谋略。你们接受朝廷委派的重任,率领军队征讨。却不能审慎地估量敌我力量,导致军队溃败,士兵伤亡惨重。等到大军返回,才知损耗巨大。国法昭然,必须公开惩处。现贬降你们的官职,以示警戒。希望你们能深刻反省罪责。可。

关键词
  • 古代帝王诏书的一种,多用于颁布重大制度、赏罚封赠。这里指拟写的诏书文稿。
  • 孤远指身份孤微,远离权力中心。梅福在汉代官位不高,且敢于直言。
  • 遗俗高蹈超脱世俗,隐居避世。“高蹈”本指远行,引申为隐居。
  • 有司泛指主管的官吏或政府部门。
  • 覆败覆灭,溃败。指军事上的惨重失败。
析结构

两篇“制”书结构相似,均为标准公文格式:1. 起:以“敕某”开头,点明对象。2. 承:陈述事实(梅福的事迹与灵验/王中正等人的败绩)。3. 转:点明处置依据(“有司上闻”/“邦有常法”)。4. 合:宣布处置决定(赐号/降官)并以“可”字结尾,表示批准执行。两文一褒一贬,形成鲜明对比。

启示

赏罚分明是维系秩序的基础。今天肯定他人的贡献,或指出团队工作中的失误,也需要这样清晰、有据的沟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