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九卷序跋,欧阳修·《五代史一行传序》|第 3 段,共 4 段
他是北宋文坛的领袖,诗文革新运动的倡导者,也是《新唐书》《新五代史》的主编。一生为官清正,爱提携后进,苏轼、曾巩都曾受他赏识。他的散文《醉翁亭记》里那句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,至今仍是我们常用的典故。
这篇序是北宋欧阳修在修《新五代史》时写的,那时离五代不远,他感慨乱世中礼义廉耻沦丧,特意为少数坚守节操的人物立传。文章是史传序,说的就是表彰那些“出乎其类”的忠义之士,读来让人心生敬意。
处乎山林而群麋鹿,虽不足以为中道,然与其食人之禄,俯首而包羞,孰若无愧于心,放身而自得,吾得二人焉,曰郑遨、张荐明。势利不屈其心,去就不违其义,吾得一人焉,曰石昂。苟利于君,以忠获罪,而何必自明,有至死而不言者,此古之义士也,吾得一人焉,曰程福赟。
欧阳修从乱世中找到了四位不同品格的贤人:隐逸者郑遨、张荐明,不趋炎附势者石昂,以忠获罪者程福赟。
身处山林与麋鹿为群,虽然算不上合乎中道,但与其吃别人的俸禄,低头忍受羞辱,不如心中无愧,放纵身心而自得其乐。我得到了两个人:郑遨、张荐明。权势利益不能屈服其心,出仕或退隐不违背其义,我得到一个人:石昂。如果有利于君主,因为忠诚而获罪,又何必自我表白,有到死也不说的人,这是古代的义士,我得到一个人:程福赟。
分三类人物叙述:第一类隐逸者(郑遨、张荐明),通过比较“处山林”与“食人禄”选择后者;第二类不屈服势利者(石昂),强调“势利不屈其心,去就不违其义”;第三类忠义者(程福赟),特点是以忠获罪而不辩。每类都说明得此人,结构并列。
在是非颠倒的环境中,坚持自己的原则比随波逐流更难能可贵;选择无愧于心比追求利益更值得尊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