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卷传志,韩愈·《毛颖传》|第 1 段,共 6 段
韩愈是唐代著名的文学家、思想家,被誉为“唐宋八大家”之首。他倡导古文运动,主张“文以载道”,强调文章应言之有物,对后世散文发展影响深远。他的诗文雄健豪放,充满正气,如《师说》《进学解》等名篇至今仍被传诵。在文化史上,韩愈不仅是文学巨匠,更是儒家道统的坚定捍卫者。
韩愈的《毛颖传》写于唐宪宗元和年间,是一篇别出心裁的寓言式传记。它模仿《史记》的笔法,把毛笔拟人化为“毛颖”,为其立传。表面写笔的出身与际遇,实则暗喻文人命运与官场世态,读来诙谐而深沉。
毛颖者,中山人也。其先明视,佐禹治东方土,养万物有功,因封于卯地,死为十二神。尝曰:“吾子孙神明之后,不可与物同,当吐而生。”已而果然。明视八世孙<需兔>,世传当殷时,居中山,得神仙之术,能匿光使物,窃恒娥,骑蟾蜍入月,其后代遂隐不仕云。居东郭者,曰<夋兔>,狡而善走,与韩卢争能,卢不及。卢怒,与宋鹊谋而杀之,醢其家。
以寓言笔法讲述毛笔的祖先——兔子的神话渊源与传说。
毛颖是中山人。他的祖先明视,辅佐大禹治理东方土地,养育万物有功,因而被封在卯地,死后成为十二神之一。曾经说:“我的子孙是神明的后代,不能与凡物相同,应该从口中生出。”后来果然如此。明视的八世孙名叫䨲,世代相传在殷商时期,居住在中山,得到神仙之术,能隐身藏匿光线、驱使万物,偷了嫦娥,骑着蟾蜍飞入月亮,他的后代于是隐居不做官。住在东郭的,名叫㕙,狡猾而善于奔跑,与韩卢较量本领,韩卢赶不上它。韩卢发怒,与宋鹊谋划杀了它,并将它全家做成肉酱。
按时间顺序讲述毛颖的神话族谱:从大禹时的祖先明视,到殷商时的八世孙䨲的神仙传说,再到东郭之兔与名犬争能被害的故事。
韩愈用诙谐的想象力赋予毛笔以生命,启发我们也可以在日常物件中发现趣味和历史的层叠,增添生活的诗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