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一卷传志,归有光·《陶节妇传》|第 4 段,共 4 段
归有光是明代中后期的散文家,字熙甫,号震川。他一生科场不顺,晚年才中进士,却以平淡真挚的散文著称,尤其擅长描写家庭琐事与人间温情,如《项脊轩志》里“庭有枇杷树,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,今已亭亭如盖矣”几句,至今读来仍令人动容。他被誉为“明文第一”,是连接唐宋古文与清代桐城派的重要桥梁。
归有光笔下的《陶节妇传》,是明代一篇表彰女性守节的传记散文。写作于封建礼教深重的时代,归有光借这位节妇的事迹,寄托自己对传统妇德的敬意。文章篇幅不长,却情感真挚,意在传其坚贞,也可见当时社会对妇女节义的看重。
妇年十八嫁子舸,十九丧夫。事姑九年,而与其姑同日死。卒葬之清水湾,在县南千墩浦上。
赞曰:妇以从夫为义,假令节妇遂从子舸死,而世犹将贤之。独濡忍以俟其母之终,其诚孝概之于古人,何愧哉!初,妇父玉岗为蕲水令,将之官,时子舸已病,卜嫁之大吉,遂归焉。人特以妇为不幸,卒其所成,为门户之光,岂非所谓吉祥者耶?
总结她的一生:十八嫁,十九丧夫,侍奉婆婆九年,与婆婆同日死。赞语认为她孝诚可嘉,虽然殉夫但先全孝道,实为家门之光。
妇人十八岁嫁子舸,十九岁丧夫。侍奉婆婆九年,和她婆婆同一天死。最终葬在清水湾,在县城南千墩浦上。赞语说:妇人以从夫为义,假如节妇当时就随子舸死,世人仍会认为她贤德。但她忍耐着等待婆婆去世,她的诚孝与古人相比,有什么惭愧呢!当初,妇人父亲玉岗任蕲水县令,将要赴任,当时子舸已经生病,占卜说嫁给他大吉,于是嫁了过去。人们只认为妇人不幸,最终她所成就的,成为门户的光彩,难道不正是所谓的吉祥吗?
先交代生平,然后作者发议论,采用对比(假如立即死与等待婆婆死),最后点出“吉祥”的深意,是传记的总结与升华。
作者认为她的牺牲成就了家门的荣光。对现代读者而言,可以思考:不同时代有不同价值标准,理解历史人物的选择需放在其文化背景中,而坚守承诺和孝道的内核仍有启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