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卷论著,苏洵·《诗论》|第 2 段,共 5 段
苏洵是北宋时期的文学家,与儿子苏轼、苏辙并称“三苏”。他年轻时读书不太用功,直到二十七岁才发愤学习,最终成为唐宋八大家之一。他的文章以议论见长,笔力雄健,尤其擅长政论和史论,对后世散文影响深远。
这篇文章是北宋苏洵所作,大约在十一世纪中期。它属于一篇论说性质的散文,主要探讨诗歌的本质与功能。苏洵以平实恳切的笔调,阐述了他对诗歌创作的理解,强调诗歌应反映社会现实、抒发真情实感,而非仅仅追求辞藻华丽。
天下之事不至乎可以博生者,则人不敢独死以违吾法。今也,人之好色与人之是非不平之心勃然而发于中,以为可以博生也,而先以死自处其身,则死生之机固已去矣。死生之机去,则礼为无权。区区举无权之礼以强人之所不能,则乱益甚,而礼益败。今吾告人曰:必无好色,必无怨而君父兄。彼将遂从吾言而忘其中心所自有之情耶?将不能也。
苏洵认为,如果礼法完全违背人的自然情感,强制人们压抑好色之心与不平之怨,反而会导致礼法失效,社会更乱。
天下的事情,如果还没有到可以换取生存(或利益)的地步,人们就不敢独自赴死去违背礼法。如今,人的好色之心和因是非不公而产生的不平之怨,在心中勃然生发,人们以为(满足这些情感)可以换取生存(或生活的意义),却先让自己处于(违背礼法可能招致的)死亡境地,那么权衡生死的机变之心就已经丧失了。一旦丧失了权衡生死的机变,礼法就失去了制约力。用这区区已经失效的礼法,去强行要求人们做他们做不到的事,那么混乱就会更严重,礼法也会更加败坏。现在我对人说:你一定不能有好色之心,一定不能怨恨你的君主、父亲、兄长。他们就会听从我的话,而忘记内心自然拥有的这些情感吗?恐怕是不能的。
这段文字采用“假设-对比-推论-反问”的递进结构展开。1. 先假设常态:人不敢为小事轻易犯死违礼。2. 转而对比现实:好色与不平是强烈自然情感,人们为满足它甚至甘冒风险,此时“死生之机”已失。3. 进而推论:礼法因此失效(无权),若再用失效的礼法强人所难,结果只能是礼坏乱生。4. 最后以反问收束:直接禁止这些天然情感,可能吗?从而强化了论点。
好的规则或教导,需要正视和理解人的基本情感与需求,而非简单粗暴地禁止。否则容易引发抵触,让规则本身失去威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