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卷论著,苏洵·《诗论》|第 5 段,共 5 段
苏洵是北宋时期的文学家,与儿子苏轼、苏辙并称“三苏”。他年轻时读书不太用功,直到二十七岁才发愤学习,最终成为唐宋八大家之一。他的文章以议论见长,笔力雄健,尤其擅长政论和史论,对后世散文影响深远。
这篇文章是北宋苏洵所作,大约在十一世纪中期。它属于一篇论说性质的散文,主要探讨诗歌的本质与功能。苏洵以平实恳切的笔调,阐述了他对诗歌创作的理解,强调诗歌应反映社会现实、抒发真情实感,而非仅仅追求辞藻华丽。
夫背圣人之法而自弃于淫叛之地者,非断不能也。断之始,生于不胜,人不自胜其忿,然后忍弃其身。故《诗》之教,不使人之情至于不胜也。
夫桥之所以为安于舟者,以有桥而言也。水潦大至,桥必解而舟不至于必败。故舟者,所以济桥之所不及也。吁!礼之权穷于易达,而有《易》焉;穷于后世之不信,而有乐焉;穷于强人,而有《诗》焉。吁!圣人之虑事也盖详。
苏洵认为,圣人用《诗》来疏导人情,避免人因情绪失控而做出极端行为,这体现了圣人考虑事情的周全。
那些违背圣人之法而自我放逐于放纵叛逆境地的人,并非不能决断。决断的开始,产生于不能承受。人不能克制自己的忿怒,然后才忍心抛弃自身。所以《诗》的教化,是不让人的情感发展到不能承受的地步。桥之所以比船安全,是因为有桥(可走)才这么说。洪水大涨时,桥必定会垮,但船不至于一定倾覆。所以船,是用来弥补桥所不能到达之处的。唉!礼的应变能力在(道理)容易明白时用尽了,于是有了《易》;在(道理)被后世怀疑时用尽了,于是有了乐;在(道理)难以强制人接受时用尽了,于是有了《诗》。唉!圣人考虑事情真是周全啊。
这段文字采用“提出观点-比喻论证-总结升华”的结构展开。首先直接提出核心观点:人因情绪失控(“不胜”)而走向极端,《诗》的作用是预防。然后用“桥与舟”的比喻进行论证:桥(喻常规礼法)在常态下安全,但在极端情况(洪水)下会失效,而舟(喻《诗》等教化)能弥补其不足。最后将比喻引申,并列指出礼法在三种困境中分别由《易》、乐、《诗》来补足,以此总结圣人的思虑周详。整体是递进与并列结合,由具体到抽象。
情绪管理需要提前疏导,而不是等到爆发时强行压制。在规则(“桥”)难以覆盖的柔软地带,艺术与情感教育(“诗”)能提供一种温柔的抵达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