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六卷杂记,曾巩·《襄州宜城县长渠记》|第 3 段,共 7 段
曾巩是北宋时期的文学家,也是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他文风平实严谨,擅长写议论文和记叙文,虽然名气不如苏轼、王安石那么大,但文章逻辑清晰,说理透彻,在古文运动中起到了重要的承前启后作用。他为人正直,做地方官时也很有政绩,是一位文品与人品俱佳的学者型文人。
这篇文章写于北宋时期,曾巩在襄州任职时所作。这是一篇地方水利工程的纪实文字,以平实温雅的笔调记述了宜城县长渠的修建始末与功用。文中既追述了渠堰的历史沿革,又细数其灌溉之利与修缮之要,字里行间透露出对民生水利的深切关怀。
长渠至宋至和二年,久隳不治,而田数苦旱,川饮食者无所取,令孙永曼叔率民田渠下者,理渠之坏塞,而去其浅隘,遂完故堨,使水还渠中。自二月丙午始作,至三月癸未而毕,田之受渠水者,皆复其旧。曼叔又与民为约束,时其蓄泄,而止其侵争,民皆以为宜也。
这段文字记载了宋代至和年间宜城县令孙永(字曼叔)主持修复长渠、恢复灌溉,并建立用水管理规则的过程。
长渠到了宋朝至和二年,已经毁坏很久无人治理,田地屡遭旱灾,依赖河水生活饮食的人也无处取水。县令孙永(字曼叔)带领在长渠下游有田地的百姓,疏理渠道堵塞损坏的地方,去除淤积变浅变窄的段落,于是修复了旧的水坝,让水流重新回到渠中。工程从二月丙午日开始动工,到三月癸未日完成,所有能接受渠水灌溉的田地,都恢复了旧日的状况。曼叔又和百姓制定了用水规约,按时蓄水放水,并制止侵占争夺的行为,百姓都认为这样做很合适。
这段文字采用“问题-行动-结果-完善”的递进结构展开。先描述长渠荒废导致的旱灾与民生困境(问题),接着详细记述县令孙永带领百姓疏浚修复的具体工程(行动),然后说明工程顺利完成并恢复灌溉的成效(结果),最后补充他建立用水管理制度以保障长效运行(完善)。由表及里,从治标到治本。
解决公共问题,既需要集中力量完成关键工程(修复水渠),也需要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管理规则(用水约束)。这提醒我们,完成一个项目后,配套的运营和维护机制同样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