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一卷奏议,贾谊·《谏放民私铸疏》|第 1 段,共 5 段
贾谊是西汉初年的政论家、文学家。他少年成名,才华横溢,二十多岁就被汉文帝召为博士。他的《过秦论》分析秦朝灭亡原因,文笔犀利,见解深刻,成为政论文的典范。可惜他因遭权贵排挤,三十三岁便郁郁而终,像一颗划过夜空的流星,短暂却耀眼。
这是西汉贾谊写给汉文帝的一篇奏疏。当时朝廷允许民间私铸钱币,贾谊认为此举会扰乱经济、助长奸伪,于是上书谏阻。文章属于议论文中的“疏”,言辞恳切,层层剖析,目的在劝谏皇帝收回成命、整饬货币。
法使天下公得顾租铸铜锡为钱,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,其罪黥。然铸钱之情,非殽杂为巧,则不可得赢;而殽之甚微,为利甚厚。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,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,各隐屏而铸作,因欲禁其厚利微奸,虽黥罪日报,其势不止。乃者,民人抵罪,多者一县百数,及吏之所疑,榜笞奔走者甚众。夫县法以诱民,使入陷井,孰积如此!曩禁铸钱,死罪积下;今公铸钱,黥罪积下。为法若此,上何赖焉?
贾谊批评允许民间铸钱的法律,指出掺假牟利难以禁止,导致大量民众犯罪,法律反而成为陷阱。
法律规定天下人可以公开租用资源铸铜锡为钱,如果胆敢掺入铅铁等杂物取巧,就处以黥刑。然而铸钱的实情是:不掺杂作假就不能获利;而且掺杂的量很小,利润却很丰厚。事情会招来祸患,法令会引发奸邪,如今让普通百姓掌握造币的权势,各自隐蔽起来铸造,却想禁止他们以微小掺假获得厚利,即使每天都有黥刑判决,这种势头也阻止不了。近来,百姓抵罪的,多的一县有上百人,加上被官吏怀疑而受鞭笞、奔走逃匿的更是众多。这是悬着法律来引诱百姓,使他们落入陷阱,积累如此!从前禁止铸钱时,死罪不断累积;现在公开铸钱,黥刑又不断累积。制定法律如此,君主还能依赖什么呢?
先说明法律规定与铸钱的实际利益矛盾(重在掺假牟利),再指出法律无法制止犯罪,接着用具体数据描述刑罚之众,最后通过前后对比(禁铸与公开)批评法律本身诱导人犯罪。
制度设计不能违背人性逐利的本能,否则只会制造更多违法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