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二卷奏议,刘歆·《毁庙议》|第 7 段,共 8 段
刘歆是西汉末年至新朝的大学者,经学家、目录学家,他协助父亲刘向整理古籍,编纂了我国最早的图书目录《七略》,并大力倡导古文经学,在学术史上影响深远。他也精通天文历算,推算出圆周率3.1547,是个多才多艺的开拓者。
这是西汉末年刘歆的一篇议论文,写于王莽摄政前后礼制辩论正酣之时。文章针对当时“毁庙”之议而发,以经典为依据,主张遵循古礼,不轻易废毁先帝庙制,体现了刘歆深厚的经学功底与谨慎的礼学态度。
《礼记》祀典曰:“夫圣王之制祀也,功施于民则祀之,以劳定国则祀之。能救大灾则祀之。”窃观孝武皇帝,功德皆兼而有焉。凡在于异姓,犹将特祀之,况于先祖?或说天子五庙无见文,又说中宗、高宗者,宗其道而毁其庙。名与实异,非尊德贵功之意也。《诗》云:“蔽芾甘棠,勿鬋勿伐,邵伯所茇。
引用《礼记》祀典说明祭祀标准,指出武帝功德兼备,反驳毁庙之说,并用《诗经》甘棠之爱比喻对有功者的怀念。
《礼记》中的《祀典》说:'圣王制定祭祀的原则,对人民有功的就祭祀他,因勤劳安邦定国的就祭祀他,能拯救大灾的就祭祀他。'我看孝武皇帝,功德全部兼而有之。对于异姓之人,尚且要特别祭祀,何况是自己的先祖?有人说天子的五庙没有文字依据,又有人说中宗、高宗是尊崇他们的道而毁弃他们的庙。名实不符,不是尊崇功德的本意。《诗经》说:'茂盛的甘棠树,不要剪它不要砍它,那是邵伯曾歇息的地方。'
先引《祀典》作为理论依据,再评价武帝功德符合标准,接着驳斥错误观点,最后引用《诗经》加强情感说服,是情理并茂的论证。
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应基于实际贡献,不要被教条或形式所束缚,情感与理性要结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