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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欧阳修》· 湖州长史苏君墓志铭|第 5 段,共 6 段

欧阳修 · 湖州长史苏君墓志铭(5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一卷传志,欧阳修·《湖州长史苏君墓志铭》|第 5 段,共 6 段

欧阳修

他是北宋文坛的领袖,诗文革新运动的倡导者,也是《新唐书》《新五代史》的主编。一生为官清正,爱提携后进,苏轼、曾巩都曾受他赏识。他的散文《醉翁亭记》里那句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,至今仍是我们常用的典故。

湖州长史苏君墓志铭

这篇《湖州长史苏君墓志铭》是欧阳修为好友苏舜钦所写,大约作于北宋庆历年间。墓志铭是刻于石上、埋入墓中的悼念文体,通常记述逝者生平与品德。欧阳修在此文中既追忆苏君才情与坎坷,也含蓄寄托了对朝廷党争的感慨,读来情真意切。

原文

君先娶郑氏,后娶杜氏。三子:长曰泌,将作监主簿;次日液,曰激。二女:长适前进士陈纮,次尚幼。

初,君得罪时,以奏用钱为盗,无敢辩其冤者。自君卒后,天子感悟,凡所被逐之臣复召用,皆显列于朝,而至今无复为君言者,宜其欲求伸于地下也!宜予述其得罪以死之详,而使后世知其有以也!既又长言以为之辞,庶几并写予之所以哀君者。其辞曰:

一句话

记述苏君的家世子女,以及他蒙冤而死、无人申冤的悲愤,并说明写作墓志铭的缘由。

慢慢读

苏君先娶郑氏,后娶杜氏。有三个儿子:长子苏泌任将作监主簿,次子苏液,三子苏激。两个女儿:长女嫁给已考中进士的陈纮,次女还年幼。当初苏君获罪时,因为奏请使用钱币被诬陷为盗贼,没有人敢替他辩冤。自从苏君去世后,天子醒悟过来,所有被驱逐的臣子重新被召用,都在朝廷里显贵,但至今没有再为苏君说话的人,他想在黄泉之下伸张正义是可以理解的啊!因此我应当记述他获罪而死的详细经过,让后世知道这其中的原因!接着我又写了长篇的哀辞,希望能一并表达我哀悼他的心意。那哀辞说:

关键词
  • 前进士指已经考中进士但尚未授官的人
  • 将作监主簿官名,将作监的属官,负责工程事务
  • 奏用钱指奏请使用卖废纸得来的钱,苏舜钦因使用进奏院卖废纸的钱宴饮被弹劾为‘监主自盗’(存疑)
  • 得罪获罪
  • 求伸于地下在死后寻求公正,伸张冤屈
析结构

先记家世(妻、子、女),再写冤案经过(得罪、无人辩冤、天子感悟但无人再提),最后交代写作目的(叙述详情、作哀辞)。由实到虚,由叙事到抒情。

启示

有时真相需要有人记录才能流传,即使当时无人伸张,后世也应有公正的评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