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卷论著,苏洵·《易论》|第 7 段,共 7 段
苏洵是北宋时期的文学家,与儿子苏轼、苏辙并称“三苏”。他年轻时读书不太用功,直到二十七岁才发愤学习,最终成为唐宋八大家之一。他的文章以议论见长,笔力雄健,尤其擅长政论和史论,对后世散文影响深远。
这篇文章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在探讨治国之道时写下的。他以《周易》为切入点,结合历史经验,分析了不同时期治国策略的得失。文章采用论说文体,语言犀利而富有思辨性,旨在阐明“变易”与“不易”的辩证关系,为当时的社会治理提供借鉴。
夫筮之所以或为阳、或为阴者,必自分而为二始;卦一,吾知其为一而卦之也;揲之以四,吾知其为四而揲之也;归奇于扌力,吾知其为一、为二、为三、为四而归之也,人也。分而为二,吾不知其为几而分之也,天也。圣人曰:是天人参焉,道也,道有所施吾教矣。于是因而作《易》以神天下之耳目,而其道遂尊而不废。此圣人用其机权以持天下之心,而济其道于不穷也。
苏洵通过分析占筮过程中人为操作与未知因素的交织,说明《易经》的创立是圣人借助“天人参焉”的道理来教化世人、维系人心的方式。
占筮时蓍草之所以有时成为阳爻、有时成为阴爻,必定从“分而为二”这一步开始;放下一根蓍草(卦一),我知道这是人为地放下一根来象征卦象;以四为单位分数蓍草(揲之以四),我知道这是人为地按四来分数;将余数归于指间(归奇于扌力),我知道余数是一、二、三或四而人为归拢,这些是“人”的作为。但“分而为二”时,我不知道究竟分成多少,这是“天”的作为。圣人说:这是天与人的共同参与,就是“道”,道有了施展之处,我的教化就可以推行了。于是据此创作《易经》,来神化天下人的视听,从而使《易》道尊崇而不被废弃。这是圣人运用机巧权变来把握天下人心,并使他们的道得以无穷延续。
这段文字采用“由具体到抽象”的递进式展开。先具体描述占筮步骤(分二、卦一、揲四、归奇),区分其中“人为可知”与“天意难测”的部分;接着引出圣人观点,点明“天人参焉”即是“道”;最后归结到圣人创作《易经》的用意——利用这种“天人交织”的机制来神化教化、维系人心。整体是从操作现象上升到道理阐发,再落到历史作用。
生活中,有些事我们可以精心规划(如“揲之以四”),也有些结果需要接纳偶然与未知(如“分而为二”)。在尽力而为的同时,留一份对天意或缘分的敬畏,或许能让我们的行动更从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