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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陈琳》· 为袁绍檄豫州|第 6 段,共 10 段

陈琳 · 为袁绍檄豫州(6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卷诏令,陈琳·《为袁绍檄豫州》|第 6 段,共 10 段

陈琳

陈琳是东汉末年的文学家,建安七子之一。他那位骂曹操的头疼病都给治好了的檄文高手,其实一生跌宕,先后在何进、袁绍手下做事,后来归附了曹操。他的文章刚健有力,不过少有人知的是,他那首《饮马长城窟行》写尽了乱世中筑城民夫的辛酸,是中国文学史上早期批判现实的杰作。

为袁绍檄豫州

这篇檄文大约写在东汉建安五年(公元200年)官渡之战前夕,当时袁绍正调动兵马准备南下攻曹。文章属于军中文书里的“檄文”一类,专门用来声讨敌方、公告天下。它借袁

原文

故太尉杨彪,历典二司,元纲极位。操因睚眦,被以非罪,篣楚并兼,五毒俱至,触情放慝,不顾宪章。又议郎赵彦,忠谏直言,议有可纳,故圣朝含听,改容加锡。操欲迷夺时明,杜绝言路,擅收立杀,不俟报闻。又梁孝王先帝母弟,坟陵尊显,松柏桑梓,犹宜恭肃。

一句话

曹操因私怨迫害杨彪、擅杀赵彦,又破坏梁孝王陵墓,揭露其专横残暴、目无法纪的行径。

慢慢读

已故的太尉杨彪,曾历任司空、司徒二司要职,是朝中元老重臣。曹操只因微小私怨,就诬陷他莫须有的罪名,鞭打杖击一并施加,各种酷刑都用尽,凭个人喜怒放纵邪恶,完全不顾国家法度。又有议郎赵彦,忠诚进谏、直言不讳,所提建议本有可采纳之处,所以朝廷包容听取,甚至改变神色给予赏赐。曹操却想迷惑篡夺当世的清明,堵塞言路,擅自逮捕并立即杀害,不等上报朝廷。还有梁孝王(刘武)是先帝(汉景帝)的同母弟弟,其陵墓尊贵显赫,陵园松柏桑梓(代指墓地树木),本应恭敬肃穆对待。

关键词
  • 睚眦原指发怒时瞪眼睛,借指极小的怨恨、小过节。
  • 篣楚篣(péng),竹制刑具;楚,荆木刑杖。泛指鞭打杖击等刑罚。
  • 五毒古代泛指各种残酷的刑罚,并非特指五种毒物。
  • 放慝放纵邪恶。慝(tè),邪恶、恶念。
  • 松柏桑梓松树、柏树、桑树、梓树,常植于墓地或家园,此处借指陵墓周围的树木,代指陵园本身。
析结构

本段采用并列列举的结构,通过三件事例逐层揭露曹操的恶行:先写迫害元老杨彪(因私怨滥刑),再写擅杀谏臣赵彦(堵塞言路),最后写不敬先王陵墓(破坏礼制)。三件事由人及物,从个人迫害到制度破坏,形成并列叠加的控诉效果,强化其“专横残暴、目无法纪”的形象。

启示

当权者若因私怨打压异己、堵塞批评之声,往往预示着更大的秩序崩塌。在生活中,对“小事”上的不公保持警惕,或许能避免更大的错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