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五卷书牍,欧阳修·《与尹师鲁书》|第 4 段,共 7 段
他是北宋文坛的领袖,诗文革新运动的倡导者,也是《新唐书》《新五代史》的主编。一生为官清正,爱提携后进,苏轼、曾巩都曾受他赏识。他的散文《醉翁亭记》里那句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,至今仍是我们常用的典故。
这封信是欧阳修在景祐三年(1036年)因“庆历新政”被贬夷陵后写给挚友尹师鲁的。作为一封书信,它不同于普通家书,更像志同道合者的倾心对话,既有对仕途挫折的豁达,也有对坚守道义的相互勉励,读来如见两位君子促膝长谈。
得罪虽死,不为忘亲,此事须相见,可尽其说也。五六十年来,天生此辈,沈默畏慎,布在世间,相师成风。忽见吾辈作此事,下至灶间老婢,亦相惊怪,交口议之。不知此事古人日日有也,但问所言当否而已。又有深相赏叹者,此亦是不惯见事人也。可嗟世人不见如往时事久矣!
欧阳修进一步解释“非忘亲”,并批评世人少见多怪,不习惯古人的直言风气。
得罪即使死去,也不算忘记父母,这事必须见面才能说清楚。五六十年来,天生这些人,沉默谨慎畏惧,遍布世间,互相学习模仿成为风气。忽然见到我们做这样的事,下至灶间老婢,也相惊怪,交口议论。不知道这种事古人天天有,只看所说的话是否得当而已。又有深深赞赏叹服的,这也是不习惯见事的人。可叹世人不见像从前那样的事情已经很久了!
先辩驳“非忘亲”,然后批评世人因长期沉默风气而少见多怪,指出古人常有直言。
不要被世俗标准束缚,正确的言论自古有之,不必因他人惊怪而怀疑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