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三卷奏议,韩愈·《禘祫议》|第 7 段,共 7 段
韩愈是唐代著名的文学家、思想家,被誉为“唐宋八大家”之首。他倡导古文运动,主张“文以载道”,强调文章应言之有物,对后世散文发展影响深远。他的诗文雄健豪放,充满正气,如《师说》《进学解》等名篇至今仍被传诵。在文化史上,韩愈不仅是文学巨匠,更是儒家道统的坚定捍卫者。
这篇《禘祫议》是韩愈在唐宪宗时期,针对朝廷关于祭祀礼仪的争论而写的议论文。禘祫是古代天子祭祀祖先的大典,韩愈以严谨考据,主张恢复古礼,反对当时随意变通的陋习,体现了他的礼学修养与直言精神。
当禘祫之时,献祖宜居东向之位,景皇帝宜从昭穆之列,祖以孙尊,孙以祖屈,求之神道,岂远人情?又常祭甚众,合祭甚寡,则是太祖所屈之祭至少,所伸之祭至多,比于伸孙之尊,废祖之祭,不亦顺乎?事异殷周,礼从而变,非所失礼也。
臣伏以制礼作乐者,天子之职也。陛下以臣议有可采,粗合天心,断而行之,是则为礼。如以为犹或可疑,乞召臣对,面陈得失,庶有发明。谨议。
韩愈主张禘祫时献祖居东向,景皇帝列昭穆,并认为常祭多而合祭少,太祖所屈少更顺情理。
在禘祫的时候,献祖应该居于东向的位置,景皇帝应该按照昭穆的次序排列。祖父因为孙子而尊贵,孙子因为祖父而屈尊,从神道来说,难道会远离人情吗?况且平常的祭祀很多,合祭很少,这样太祖所屈尊的次数最少,所伸尊的次数最多,比起伸张孙子的尊荣而废弃祖父的祭祀,不是更顺当吗?情况不同于殷周,礼仪随着变化,这并不是失礼。我私下认为,制礼作乐是天子的职责。陛下如果认为我的议论有可取之处,大致符合天心,决断施行,那就是礼。如果还认为有可疑,请求召见我当面陈述得失,或许能有阐明。谨此呈议。
先提出具体方案,然后从人情角度论证合理性,再分析次数对比说明更优,最后建议皇帝决策。
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,灵活变通才能让制度更符合现实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