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七卷传志,司马迁·《史记·五宗世家》|第 19 段,共 22 段
司马迁是西汉的一位史学家,命运坎坷却意志坚韧。他倾尽心血写成的《史记》,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,记录了从黄帝到汉武帝三千年的历史。这本书不仅是史学的典范,文笔也极富感染力,被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,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文化与精神。
这是司马迁在汉武帝时期写下的《史记》中的一篇世家,记载了汉景帝五个儿子的封国与生平。文体属于“世家”,专门记述诸侯王事迹,意在通过宗室兴衰,展现西汉初年分封制度的变迁。
吏求捕,勃大急,使人致击笞掠,擅出汉所疑囚者。有司请诛宪王后脩及王勃。上以脩素无行,使棁陷之罪,勃无良师傅,不忍诛。有司请废王后脩,徙王勃以家属处房陵,上许之。
太子勃在追查中慌急,施酷刑并擅自释放疑犯,有司请诛王后与王勃,但皇帝因怜悯未诛,仅废后徙王。
官吏搜捕时,勃非常紧张,派人击打拷问,擅自放出汉朝所怀疑的囚犯。有关部门请求诛杀宪王后脩以及王勃。皇上认为脩向来品行不端,被棁陷害入罪,勃没有良好的师傅教导,不忍心诛杀。有关部门请求废黜王后脩,将王勃及其家属迁往房陵,皇上同意了。
按时间顺序与因果逻辑:勃的紧急行为导致更重的指控;有司严判,但皇帝权衡后从轻处理,先定后母之罪,再赦免勃死罪而徙之。
领导者犯错时,追究责任需兼顾客观原因,但个人也应为自身行为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