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六卷哀祭,陆机·《吊魏武帝文》|第 5 段,共 11 段
陆机是西晋著名的文学家、书法家,出身东吴名门,与弟弟陆云并称“二陆”。他的《文赋》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篇系统论述创作理论的著作,影响深远。他的书法作品《平复帖》也是现存最早的文人墨迹,被誉为“法帖之祖”。
这篇文章写于西晋初年,大约是公元3世纪末。陆机在整理曹操遗物时感慨万千,遂以吊文形式追思这位一代枭雄。文章以典雅骈文写成,既赞其雄才大略,又叹其临终牵挂琐事,在历史沧桑感中透出对人生意义的深沉思考。
不能者,兄弟可共分之。’既而竟分焉。亡者可以勿求,存者可以勿违。求与违不其两伤乎?悲夫!爱有大而必失,恶有甚而必得。智慧不能去其恶,威力不能全其爱。故前识所不用心,而圣人罕言焉。若乃系情絫于外物,留曲念于闺房,亦贤俊之所直废乎?”于是遂愤懑而献吊云尔。
陆机感慨曹操临终时对家事过于牵挂,反而导致兄弟分家产,认为过度执着于外物与私情会妨碍贤明。
(曹操遗嘱说:)‘不能(处理)的,兄弟可以一起分了。’后来果然分掉了。逝去的人不必再索求什么,活着的人也不必违背(遗愿)。索求和违背,不是两相伤害吗?可悲啊!所爱之物虽大却终将失去,所恶之事虽重却终会到来。智慧不能消除厌恶,威力不能保全所爱。所以有远见的人不在这上面费心,圣人也很少谈论。至于把情感系于外物,在闺房中留下私念,这也是贤能之人应当抛弃的吧?”于是心中愤懑,便献上这篇吊文。
这段文字采用‘叙事引例 → 反问感慨 → 哲理推演 → 结论点题’的递进结构。先叙述曹操遗嘱导致家产被分的具体事例,接着用‘求与违不其两伤乎’反问点出矛盾与伤害,引发‘悲夫’的感叹。然后由此推及‘爱有大而必失’等普遍人生困境,指出智慧与威力在此面前的无力,并引用‘前识’与‘圣人’的态度作为佐证。最后将问题归结于‘系情外物’与‘留念闺房’,明确这是‘贤俊’应摒弃的,从而引出自己作吊文的缘由。
再强大的个人,也有无法掌控的领域;过于执着于安排身后事或牵挂具体财物,有时反会带来纷扰。分清什么是自己能控制的,什么是必须放手的,是种重要的智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