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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韩愈》· 祭十二郎文|第 7 段,共 9 段

韩愈 · 祭十二郎文(7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六卷哀祭,韩愈·《祭十二郎文》|第 7 段,共 9 段

韩愈

韩愈是唐代著名的文学家、思想家,被誉为“唐宋八大家”之首。他倡导古文运动,主张“文以载道”,强调文章应言之有物,对后世散文发展影响深远。他的诗文雄健豪放,充满正气,如《师说》《进学解》等名篇至今仍被传诵。在文化史上,韩愈不仅是文学巨匠,更是儒家道统的坚定捍卫者。

祭十二郎文

此文写于唐德宗贞元十九年,是韩愈为悼念早逝的侄儿韩老成(排行十二)而作。采用祭文体,却突破传统四言韵文格式,以散体长文娓娓道来叔侄间的点滴往事。文中没有华丽辞藻,只以家常絮语倾吐生死离别的哀恸,被誉为“祭文中千年绝调”。

原文

今吾使建中祭汝,吊汝之孤与汝之乳母。彼有食可守,以待终丧,则待终丧而取以来;如不能守以终丧,则遂取以来。其余奴婢,并令守汝丧。吾力能改葬,终葬汝于先人之兆,然后惟其所愿。呜呼!

一句话

韩愈交代自己安排祭奠、照顾遗孤与仆人,并承诺将来改葬侄儿于祖坟。

慢慢读

如今我派建中前去祭奠你,慰问你的孤儿和你的乳母。他们若有食物可以守丧到丧期结束,就等丧期结束后再把他们接来;如果无法守到丧期结束,那就立即接来。其余的奴婢,都让他们为你守丧。我有能力时定会改葬,最终将你安葬在祖先的墓地,这样之后才能了却我的心愿。唉!

关键词
  • 慰问,特指对遭遇不幸的人表示关怀。
  • 终丧指守丧期满。古代丧礼有规定的服丧期限。
  • 先人之兆祖先的墓地。兆,指坟地的界域或墓地。
  • 惟其所愿了却自己的心愿。这里指韩愈将安葬侄儿视为必须完成的责任和愿望。
析结构

这段文字以并列和条件递进展开:先说明派祭奠者并慰问遗属,接着用“彼有食可守…则…;如不能…则…”的假设对比,交代对孤儿乳母的安排;然后以“其余奴婢”另起一句,补充仆人的处置;最后转向未来的承诺——“吾力能改葬…然后惟其所愿”,从眼前事务过渡到长远心愿,形成从具体照料到情感归宿的层次。

启示

面对亲人的离世,除了悲痛,更需切实安排好生者的生活与逝者的身后事;将责任化为具体的步骤,能让我们在哀伤中仍找到前行的支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