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一卷传志,欧阳修·《资政殿学士文正范公神道碑铭》|第 5 段,共 17 段
他是北宋文坛的领袖,诗文革新运动的倡导者,也是《新唐书》《新五代史》的主编。一生为官清正,爱提携后进,苏轼、曾巩都曾受他赏识。他的散文《醉翁亭记》里那句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,至今仍是我们常用的典故。
这是欧阳修为好友范仲淹撰写的墓前碑文,作于范仲淹去世后不久。文体为神道碑铭,兼具叙事与颂扬。文章历述其生平功业与品德,寄托了欧阳修深切的敬仰与哀思。
公独以谓太后受托先帝,保佑圣躬,始终十年,未见过失,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。初,太后有遗命,立杨太妃代为太后。公谏曰:“太后,母号也,自古无代立者。”由是罢其册命。
范仲淹认为应维护太后的大德,并谏止立杨太妃为太后。
唯独范公认为太后受先帝托付,保佑皇上,十年之间没有发现过失,应当掩盖她的小过错来保全大德。当初,太后有遗命,要立杨太妃代她为太后。范公进谏说:“太后是母亲的称号,自古没有代立的道理。”因此罢免了册命。
先表明范仲淹对太后功过的公允看法,再以具体事例(谏止立杨太妃)佐证其立场。
评价一个人要全面,不跟风落井下石;同时也要坚守原则,即使面对遗命也不含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