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二卷叙记,左丘明·《左传·秦晋韩之战》|第 12 段,共 13 段
左丘明啊,他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史官,相传是《左传》和《国语》的作者。这位老先生虽然双目失明,却凭着惊人的毅力写下这两部不朽之作,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记忆。在中国史学界,他可算是个开山辟路的人物了。
这篇《秦晋韩之战》出自《左传》,约写于春秋末期。它以编年体史书的笔法,生动记述了秦晋韩原之战的经过,揭示了背信弃义者的可悲下场。读来如同听一位老友讲述旧时争战,既有历史教训,又见人物风骨。
’君子曰:‘我知罪矣,秦必归君。贰而执之,服而舍之,德莫厚焉,刑莫威焉。服者怀德,贰者畏刑。此一役也,秦可以霸。纳而不定,废而不立,以德为怨,秦不其然。’”秦伯曰:“是吾心也。”改馆晋侯,馈七牢焉。
君子评论说,晋国知罪,秦国应放回国君,以示恩威并施,如此可成就霸业;秦伯认同并优待晋侯。
君子说:‘我们知罪了,秦国一定会放回国君。有二心就抓起来,顺服了就释放,恩德没有比这更厚的,刑罚没有比这更威严的。顺服者感念恩德,有二心者畏惧刑罚。通过这一件事,秦国可以成就霸业。如果接纳了又不使其安定,废黜了又不另立新君,把恩德变成怨恨,秦国不会这样做。’秦伯说:‘这正是我的想法。’于是改善晋侯的住处,送给他七牢。
先借君子之口,从晋国认罪引出秦国的处置逻辑;然后正反两层论述:正面说明恩威并施能使服者怀德、贰者畏刑,从而成就霸业;反面指出若处置不当(纳而不定、废而不立)则会将恩德转为怨恨;最后秦伯表态同意,并采取行动(改馆、馈七牢),形成完整的起承转合。
对待犯错的人,既要坚持原则(惩罚二心),也要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(释放顺服之人),这种恩威并用比一味报复更能赢得尊重和长远的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