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二卷叙记,左丘明·《左传·宋之盟》|第 6 段,共 13 段
左丘明啊,他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史官,相传是《左传》和《国语》的作者。这位老先生虽然双目失明,却凭着惊人的毅力写下这两部不朽之作,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记忆。在中国史学界,他可算是个开山辟路的人物了。
《宋之盟》出自《左传》,记载了春秋时期鲁襄公二十七年(前546年)宋国主持的弭兵大会。这是一篇编年体史文,生动记录了晋楚两大国达成和平盟约的经过,展现了当时的外交智慧与各国博弈。读来像听老友讲述一段历史往事。
季武子使谓叔孙以公命,曰:“视邾、滕。”既而齐人请邾,宋人请滕,皆不与盟。叔孙曰:“邾、滕,人之私也;我,列国也,何故视之?宋、卫,吾匹也。”乃盟。故不书其族,言违命也。
鲁国季武子假托公命让叔孙以邾、滕小国地位参加盟会,叔孙坚持鲁国是列国,与宋卫同等,最终违命而盟,史书不记其族名以示批评。
季武子派人对叔孙说是奉鲁君的命令,说:‘把鲁国看作和邾、滕一样。’不久齐人请求让邾国,宋人请求让滕国,都不参与盟会。叔孙说:‘邾、滕是别人的私属;我们是诸侯列国,为什么看作和他们一样?宋国、卫国,和我们是对等的。’于是参与了盟誓。所以《春秋》不记载他的族名,表示他违背了命令。
先叙述季武子的命令和实际情形,再记叔孙的反驳与决定,最后以史笔解释《春秋》不书其族的原因,形成叙事加评论。
坚持国家尊严需要勇气,即使违逆上级命令,只要合乎道理,也要坚守原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