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二卷叙记,左丘明·《左传·宋之盟》|第 9 段,共 13 段
左丘明啊,他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史官,相传是《左传》和《国语》的作者。这位老先生虽然双目失明,却凭着惊人的毅力写下这两部不朽之作,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记忆。在中国史学界,他可算是个开山辟路的人物了。
《宋之盟》出自《左传》,记载了春秋时期鲁襄公二十七年(前546年)宋国主持的弭兵大会。这是一篇编年体史文,生动记录了晋楚两大国达成和平盟约的经过,展现了当时的外交智慧与各国博弈。读来像听老友讲述一段历史往事。
郑伯享赵孟于垂陇,子展、伯有、子西、子产、子大叔、二子石从。赵孟曰:“七子从君,以宠武也。请皆赋以卒君贶,武亦以观七子之志。”子展赋《草虫》,赵孟曰:“善哉!民之主也。抑武也不足以当之。”伯有赋《鹑之贲贲》,赵孟曰:“床第之言不逾阈,况在野乎?非使人之所得闻也。
郑伯宴请赵孟,七位大夫随同,赵孟请他们赋诗言志,通过诗作观察其志向。
郑简公在垂陇设享礼招待赵孟,子展、伯有、子西、子产、子大叔、以及两个子石(印段和公孙段)陪同。赵孟说:“七位跟随国君,这是宠爱我。请各位都赋诗来完成国君的赏赐,我也借此观察七位的志向。”子展赋《草虫》,赵孟说:“好啊!这是百姓的主人。但我不足以担当。”伯有赋《鹑之贲贲》,赵孟说:“床笫之言不越门槛,何况在野外呢?这不是使人所能听到的。”
先交代宴会背景,赵孟提出赋诗要求,然后依次记录子展和伯有所赋诗及赵孟评论,形成对比。
在社交场合,言行要合乎礼仪,不当的取用可能暴露自身品行,谨慎选择表达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