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五卷典志,曾巩·《序越州鉴湖图》|第 4 段,共 18 段
曾巩是北宋时期的文学家,也是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他文风平实严谨,擅长写议论文和记叙文,虽然名气不如苏轼、王安石那么大,但文章逻辑清晰,说理透彻,在古文运动中起到了重要的承前启后作用。他为人正直,做地方官时也很有政绩,是一位文品与人品俱佳的学者型文人。
曾巩这篇《序越州鉴湖图》写于北宋熙宁年间,当时他正任越州通判。这是一篇为图册所作的序文,他借介绍鉴湖的历史与现状,感慨水利兴废,表达对民生疾苦的关切,文笔平实而意蕴深厚。
宋兴,民始有盗湖为田者。祥符之间二十七户,庆历之间二户,为田四顷。当是时,三司转运司犹下书切责州县,使复田为湖。然自此吏益慢法,而奸民浸起,至于治平之间,盗湖为田者凡八千余户,为田七百余顷,而湖废几尽矣。
宋代从建国初期到治平年间,私自围湖造田的行为从零星发展到大规模,导致鉴湖几乎完全废弃。
宋朝建立后,百姓开始有私自围湖造田的行为。祥符年间有二十七户,庆历年间有两户,共造田四顷。那时,三司和转运司还下发文书严厉斥责州县,要求恢复田地成为湖泊。但从此以后,官吏更加怠慢法律,奸猾的百姓渐渐兴起,到了治平年间,私自围湖造田的总共有八千多户,造田七百多顷,而鉴湖几乎完全被废弃了。
这段文字按时间顺序展开,先写宋代初期(宋兴)盗湖为田的开端;然后列举祥符、庆历间少量案例;再写当时官府严令恢复但未能持久;最后写吏治懈怠、奸民增多,至治平年间规模急剧扩大,形成对比和递进,揭示了破坏环境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。
当制度执行开始松懈时,小问题会迅速积累成大祸患,日常工作中对规则的持续维护比一次性严厉处罚更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