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五卷典志,曾巩·《序越州鉴湖图》|第 15 段,共 18 段
曾巩是北宋时期的文学家,也是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他文风平实严谨,擅长写议论文和记叙文,虽然名气不如苏轼、王安石那么大,但文章逻辑清晰,说理透彻,在古文运动中起到了重要的承前启后作用。他为人正直,做地方官时也很有政绩,是一位文品与人品俱佳的学者型文人。
曾巩这篇《序越州鉴湖图》写于北宋熙宁年间,当时他正任越州通判。这是一篇为图册所作的序文,他借介绍鉴湖的历史与现状,感慨水利兴废,表达对民生疾苦的关切,文笔平实而意蕴深厚。
夫以地势较之,壅水使高,必败城郭,此议者之所已言也;以地势较之,湖使下,然后不失其旧,不失其旧,然后不失其宜,此议者之所未言也。又山阴之石则为四尺有五寸,会稽之石则几倍之,壅水使高,则会稽得尺,山阴得半,地之洼隆不并,则益堤未为有补也。故曰此好辨之士为乐闻苟简者言之,而又非实知利害者也。
批评提高水位的方案不切实际,指出好辩者之言不可信。
从地势来比较,筑高堤坝抬高水位必然破坏城郭,这是议论的人已经说过的;从地势来比较,让湖水低下去,才能保持旧貌,保持旧貌才能适应地势,这是议论的人没有说到的。另外,山阴县的湖底石标高四尺五寸,会稽县的几乎高一倍;如果抬高水位,会稽得水一尺,山阴只能得半尺,地势高低不平,加高堤坝并没有用处。所以说这是好辩之士说给喜欢听简单方案的人听的,根本不是真正了解利害关系的人。
先对比两种观点(壅水使高与湖使下),指出前者已被议论而后者未被重视;再以具体数据(石标高差异)证明壅水方案因地势不平而无效;最后总结这是好辩之言,并非真知利害。整体为对比加论证的结构。
决策不能只看理论,必须实地考察地势细节,否则再漂亮的方案也只是空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