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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陈琳》· 檄吴将校部曲文|第 12 段,共 16 段

陈琳 · 檄吴将校部曲文(12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卷诏令,陈琳·《檄吴将校部曲文》|第 12 段,共 16 段

陈琳

陈琳是东汉末年的文学家,建安七子之一。他那位骂曹操的头疼病都给治好了的檄文高手,其实一生跌宕,先后在何进、袁绍手下做事,后来归附了曹操。他的文章刚健有力,不过少有人知的是,他那首《饮马长城窟行》写尽了乱世中筑城民夫的辛酸,是中国文学史上早期批判现实的杰作。

檄吴将校部曲文

这篇《檄吴将校部曲文》是陈琳在建安年间为曹操所写的一篇檄文,创作于官渡之战后、曹操准备征讨江东之际。檄文作为一种声讨与劝降的公文体裁,本文历数孙权之过失,同时向吴军将士晓以利害,劝其归顺,气势雄辩,文采飞扬。

原文

夫天道助顺,人道助信,事上之谓义,亲亲之谓仁。盛孝章,君也,而权诛之,孙辅,兄也,而权杀之。贼义残仁,莫斯为甚。乃神灵之逋罪,下民所同雠。辜雠之人,谓之凶贼。是故伊挚去夏,不为伤德;飞廉死纣,不可谓贤。何者?去就之道,各有宜也。丞相深惟江东旧德名臣,多在载籍。

一句话

陈琳批判孙权违背仁义,杀害忠良,并指出背离暴君是正当的选择。

慢慢读

天道帮助顺应天理的人,人道帮助守信的人。侍奉君主叫做义,亲爱亲人叫做仁。盛孝章是位君子,孙权却诛杀了他;孙辅是孙权的兄长,孙权也杀害了他。伤害义、毁坏仁,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。这是神灵都要追讨的罪过,是百姓共同仇恨的对象。罪大恶极的人,就叫做凶贼。因此,伊尹离开夏桀,不算损害德行;飞廉为商纣而死,也不能称为贤良。为什么呢?因为离开或归附的原则,各有其适宜的标准。丞相(曹操)深深思虑到,江东旧有的有德名臣,大多记载在典籍之中。

关键词
  • 盛孝章汉末名士,与孔融交好,曾任吴郡太守,后被孙权杀害。此处作为孙权诛杀贤良的例子。
  • 孙辅孙权的堂兄,东汉末年将领,因疑似通敌被孙权处死。此处作为孙权杀害亲族的例子。
  • 伊挚即伊尹,商朝开国功臣。原为夏桀之臣,后离开夏朝辅佐商汤。文中用其“去夏”为例,说明离开暴君是正当的。
  • 飞廉商纣王时期的恶臣,助纣为虐。文中以其“死纣”为例,说明效忠暴君至死并非贤德。
  • 载籍书籍、典籍。文中指江东的德高望重之臣,其事迹多被史书记载。
析结构

这段文字采用“立论-举例-结论”的递进结构。先提出“天道助顺,人道助信”的普遍原则,并定义“义”与“仁”。接着用孙权诛杀盛孝章、孙辅两个具体事例,指控其“贼义残仁”。然后升华到“神灵逋罪,下民同雠”的严重性,将孙权定性为“凶贼”。随后引用伊尹离夏、飞廉死纣的历史典故,通过对比论证“去就之道,各有宜也”,为背离孙权者提供合理性。最后一句转向现实,提及曹操对江东旧臣的顾念,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。

启示

选择追随的对象时,不仅要看私人关系,更要审视其行为是否符合基本的道义。在工作中,若发现团队核心方向严重违背原则,或许需要重新思考自己的去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