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二卷叙记,左丘明·《左传·齐晋鞍之战》|第 3 段,共 14 段
左丘明啊,他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史官,相传是《左传》和《国语》的作者。这位老先生虽然双目失明,却凭着惊人的毅力写下这两部不朽之作,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记忆。在中国史学界,他可算是个开山辟路的人物了。
这是《左传》里一篇著名的战役记述,写于春秋时期的鲁成公二年(前589年)。文章属于编年体史书中的记事文,生动记录了齐晋两国在鞍地的交锋,重点刻画了齐顷公的轻敌与晋国将领的智勇。它像一帧战争画卷,在讲述胜负的同时,也流露出对“礼”与“勇”的思考。
既,卫人赏之以邑,辞。请曲县、繁缨以朝,许之。仲尼闻之曰:“惜也,不如多与之邑。唯器与名,不可以假人,君之所司也。名以出信,信以守器,器以藏礼,礼以行义,义以生利,利以平民,政之大节也。若以假人,与人政也。政亡,则国家从之,弗可止也已。”
仲叔于奚谢绝封邑而请求诸侯所用的乐器与马饰,孔子认为此举不当,因为名分与器物关乎国政根本,不可轻易授予。
事后,卫国人要赏赐给仲叔于奚城邑,他辞谢了。请求允许使用曲县和繁缨来朝见,卫侯答应了。孔子听说后说:“可惜啊,不如多给他一些城邑。唯有礼器和名分,不能假借给别人,是国君所掌管的。名分用来产生信用,信用用来守护器物,器物用来承载礼制,礼制用来推行道义,道义用来产生利益,利益用来安定百姓,这是政事的大节。如果假借给别人,就是把政权给了别人。政权丧失了,国家就会跟着灭亡,无法阻止啊。”
先叙述事件结果(辞邑请器被许),再引出孔子评论,由具体赏赐上升到治政原理,通过“名-信-器-礼-义-利-民”层层推演,最后归结到政权存亡的警示。
管理者要谨慎授予荣誉和特权,象征权力的名分和器物一旦滥用,可能动摇体制根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