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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周敦颐》· 通书|第 25 段,共 27 段

周敦颐 · 通书(25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卷论著,周敦颐·《通书》|第 25 段,共 27 段

周敦颐

周敦颐是北宋时期的哲学家,被誉为“理学开山鼻祖”。他融合儒道思想,提出“无极而太极”的宇宙观,其代表作《爱莲说》以莲花喻君子,文风清雅,影响深远。他的思想为后来程朱理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,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。

通书

这是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的哲学短论,大约写于11世纪中叶。全书共四十章,每章寥寥数语却意蕴深远,以“诚”为核心概念,贯通天道与人道,探讨宇宙生成、心性修养、政治伦理等根本问题。文字简净如珠玉,堪称宋明理学的开山之作,为后世程朱理学奠定了思想基石。

原文

通书·刑第三十六

天以春生万物,止之以秋。物之生也,既成矣,不止则过焉,故得秋以成。圣人之法天,以政养万民,肃之以刑。民之盛也,欲动情胜,利害相攻,不止则贼灭无伦焉。故得刑以冶。情伪微暧,其变千状。苟非中正明达果断者,不能治也。《讼》卦曰:“利见大人,”以刚得中也。《噬嗑》曰:“利用狱”。以动而明也。呜呼!天下之广,主刑者,民之司命也。任用可不慎乎!

一句话

本文以自然规律比喻治国之道,主张效法天道,用刑罚来节制民众的欲望,并强调执掌刑罚者责任重大。

慢慢读

上天在春天让万物生长,到秋天便让它们停止。万物生长,已经成熟之后,如果不加以节制就会过度,所以需要秋天来完成(收敛的)过程。圣人效法上天,用政令来养育万民,用刑罚来整肃他们。当民众繁盛时,欲望萌动、情感占上风,利害相互冲突,如果不加以制止,就会互相伤害、灭绝人伦。所以需要刑罚来治理。人的情感真伪与事情隐微不明,变化有千种样态。如果不是中正、明察、通达、果断的人,是不能治理好的。《周易·讼》卦说:‘利于出现大人物’,是因为刚健而能持守中道。《噬嗑》卦说:‘利于处理刑狱之事’,是因为行动而能明察秋毫。唉!天下如此广大,执掌刑罚的人,是掌握百姓命运的关键。任用这样的人,难道可以不慎重吗?

关键词
  • 止之以秋用秋天来使其停止。这里‘止’是节制、收敛的意思,以秋天万物凋零、停止生长的自然现象,比喻社会需要刑罚来约束。
  • 贼灭无伦互相伤害、灭绝人伦。‘贼’是伤害、残害;‘伦’指人伦、伦理秩序。形容不加节制会导致社会秩序崩溃。
  • 情伪微暧情感的真假与事情的隐微不明。‘情伪’指真诚与虚伪;‘微暧’形容幽暗不明、难以察辨。指社会和人心的复杂状况。
  • 《讼》卦《周易》六十四卦之一,象征争讼、纠纷。文中引用其爻辞‘利见大人’,意为出现公正的裁决者有利。
  • 民之司命百姓命运的主宰者。‘司命’原指掌管生命的神,这里比喻执掌刑罚者权力极大,关乎民生死。
析结构

本文采用‘类比推理-展开论述-引经据典-总结强调’的经典结构。1. 起(类比):以‘春生秋止’的天道,引出‘政养刑肃’的治国之道,建立核心比喻。2. 承(展开):具体阐述民众欲望膨胀需刑罚节制的道理,并指出治理者所需‘中正明达果断’的素质。3. 转(引用):引用《周易》中《讼》卦和《噬嗑》卦的卦辞,为刑罚的必要性和执法者素质提供经典依据,使论证更具权威性。4. 合(升华与警示):最后发出感叹,将执刑者的责任提升到‘民之司命’的高度,并以反问句‘可不慎乎’作结,强烈呼吁用人慎重,收束全文。

启示

管理或团队中,明确的规则与适度的约束(“秋止之刑”)是保障整体健康运行的基础,而执行规则的人选(“主刑者”)至关重要,需要公正与明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