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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归有光》· 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状|第 12 段,共 18 段

归有光 · 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状(12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一卷传志,归有光·《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状》|第 12 段,共 18 段

归有光

归有光是明代中后期的散文家,字熙甫,号震川。他一生科场不顺,晚年才中进士,却以平淡真挚的散文著称,尤其擅长描写家庭琐事与人间温情,如《项脊轩志》里“庭有枇杷树,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,今已亭亭如盖矣”几句,至今读来仍令人动容。他被誉为“明文第一”,是连接唐宋古文与清代桐城派的重要桥梁。

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状

这篇文章是归有光为明代名臣李秉撰写的行状,写作于嘉靖年间。行状是一种记述死者生平事迹的文体,类似传记但更注重事实详备,常用于向朝廷请谥或为墓志铭提供素材。归有光以平实笔触勾勒李公刚正清廉的品格,读来如见其人。

原文

其后漕数比先所下多有奇羡,凡得木一万一千二百八十九章。公上最,推功于三巡抚,下至小官,莫不录其劳。今不载,独载其所奏两司涉历采取之地。曰:“四川守、巡,督儒溪之木,播州之木,建昌、天全之木,镇雄、乌蒙之木,龙州、蔺州之木;湖广督容美之木,施州之木,永顺、卯峒之木,靖州之木,及督行湖南购木于九嶷,荆南购木于陕西阶州,武昌、汉阳、黄州购木于施州、永顺;贵州则于赤水、猴峒、思南、潮底、永宁、顺崖,其南出云南金沙江云。

一句话

记录采木总数一万一千二百八十九根,李公推功于众人,并详细列出各地采木的具体地点。

慢慢读

后来漕运的数量比先前运下的多有盈余,总共得到木材一万一千二百八十九根。李公上报功绩,将功劳推让给三位巡抚,下至小官,没有不记录他们的劳绩的。现在不记载这些,只记载他所奏报的两司官员经历采伐的地方。说:“四川的守、巡道,督采儒溪的木材、播州的木材、建昌天全的木材、镇雄乌蒙的木材、龙州蔺州的木材;湖广督采容美的木材、施州的木材、永顺卯峒的木材、靖州的木材,以及督行湖南在九嶷山购木,荆南在陕西阶州购木,武昌汉阳黄州在施州永顺购木;贵州则在赤水、猴峒、思南、潮底、永宁、顺崖购木,其南面出自云南金沙江云。”

关键词
  • 奇羡盈余,超出预期的数量。
  • 上最上报功绩,列为最优等。
  • 两司指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,合称“两司”。
  • 守、巡守道和巡道,明代省下设的分守道和分巡道官员。
析结构

先总述采木总数和李公上报功绩时推功于众人,再分述各地具体采木地点,按四川、湖广、贵州逐一列举,结构清晰。

启示

成事不居功,懂得分享荣誉,能凝聚团队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