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一卷传志,归有光·《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状》|第 18 段,共 18 段
归有光是明代中后期的散文家,字熙甫,号震川。他一生科场不顺,晚年才中进士,却以平淡真挚的散文著称,尤其擅长描写家庭琐事与人间温情,如《项脊轩志》里“庭有枇杷树,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,今已亭亭如盖矣”几句,至今读来仍令人动容。他被誉为“明文第一”,是连接唐宋古文与清代桐城派的重要桥梁。
这篇文章是归有光为明代名臣李秉撰写的行状,写作于嘉靖年间。行状是一种记述死者生平事迹的文体,类似传记但更注重事实详备,常用于向朝廷请谥或为墓志铭提供素材。归有光以平实笔触勾勒李公刚正清廉的品格,读来如见其人。
娶顾氏,封淑人。子男五:延植,国子生;延节、延芳、延英、延实,县学生。女四:适孟绍颜、管梦周、王世训;其一尚幼。孙男七:世彦,官生;世良、世显、世达;馀未名。孙女六。
余与公少相知,诸子来请撰述,因就其家,得所遗文字,参以所见闻,稍加论次,上之史馆。谨状。
记述李公家庭成员及作者撰状之缘由。
妻顾氏,封淑人。儿子五人:延植,国子监生;延节、延芳、延英、延实,县学生。女儿四人:嫁给孟绍颜、管梦周、王世训;一个还年幼。孙子七人:世彦,官生;世良、世显、世达;其余未取名。孙女六人。我与李公年少时相知,他的儿子们来请求撰写行状,于是到他家中,得到他遗留的文字,参以我所见所闻,稍加编排论次,上报史馆。谨此陈述。
先列出李公妻、子女、孙辈的基本信息(按男、女、孙依次),再交代作者(归有光)与李公的关系以及撰写行状的经过(应请、搜集遗文、参以见闻、上呈史馆)。结构为“家世—缘起”的并列。
为他人立传,既要尊重事实,也需心诚意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