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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陆贽》· 拟奉天改元大赦制|第 7 段,共 19 段

陆贽 · 拟奉天改元大赦制(7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卷诏令,陆贽·《拟奉天改元大赦制》|第 7 段,共 19 段

陆贽

陆贽是唐代中期的著名政治家、文学家,生活在唐德宗时期。他以其卓越的政治才能和直言敢谏的品格闻名,尤其在“泾原兵变”后辅佐德宗稳定朝局,提出许多切中时弊的改革主张。他的奏议文章逻辑严密、文笔流畅,被后人编为《陆宣公奏议》,成为古代公文写作的典范。陆贽被誉为“唐代第一贤相”,其政治智慧和忠诚耿介的品质,对后世文人从政者影响深远。

拟奉天改元大赦制

这篇文章写于唐德宗建中四年(783年),为避朱泚之乱,德宗逃至奉天,陆贽代拟这份改元大赦诏书。体裁是制诏,属于骈散结合的公文。核心内容是痛陈己过、赦免胁从,以诚恳自责令将士百姓同心,堪称乱世中稳定人心的经典之作。

原文

自正月一日昧爽以前,大辟罪已下,罪无轻重,已发觉未发觉,已结正未结正,繁囚见徒常赦所不原者,咸赦除之。李希烈、田悦、王武俊、李纳等,有以忠劳,任膺将相,有以勋旧继守藩维。朕抚双乖方,信诚靡著,致令疑惧,不自保安。兵兴累年,海内骚扰,皆由上失其道,下罹其灾,朕实不君,人则何罪,屈已宏物,予何爱焉焉。

一句话

皇帝宣布大赦天下,并反思自己治国不当导致藩镇叛乱、百姓受苦。

慢慢读

从正月一日天亮以前,死刑以下的罪行,无论轻重,无论是否已经被发现,是否已经审理判决,所有在押囚犯和流放者,即使是通常大赦也不宽恕的,这次都一律赦免。李希烈、田悦、王武俊、李纳这些人,有的因为忠诚勤劳而被任命为将相,有的因为功勋卓著而世代镇守一方。是我安抚驾驭的方法不当,诚信没有彰显,才导致他们心生疑虑恐惧,不能自保平安。战事连年不断,天下动荡不安,都是因为在上者治国无方,在下者遭受其害。我实在不像个君主,百姓又有什么罪过呢?委屈自己以宽宏对待万物,我又有什么舍不得的呢?

关键词
  • 大辟古代死刑的统称。
  • 结正审理、判决、定案。
  • 常赦所不原通常的大赦令所不宽恕的罪行(如谋反等重罪)。
  • 藩维藩镇、边疆。这里指地方军政大权。
  • 抚驭安抚和控制(驾驭)。指统治、管理的方法。
析结构

这段文字采用“先宣告,后反思”的结构展开。首先明确、具体地宣告大赦的范围(起),然后笔锋一转,指向引发战乱的几位藩镇首领,但并非直接指责,而是将责任归于自身(承)。接着深入剖析动乱的根源是“上失其道”,并发出“朕实不君,人则何罪”的沉痛自责(转),最后以“屈已宏物”的胸怀作结,表明决心(合)。整体上是从具体政令到深层反思的递进。

启示

当问题出现时,与其一味指责他人,不如先反思自身是否“抚驭乖方”。主动承担责任,往往是化解矛盾、开启新局的第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