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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陆贽》· 拟奉天改元大赦制|第 13 段,共 19 段

陆贽 · 拟奉天改元大赦制(13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卷诏令,陆贽·《拟奉天改元大赦制》|第 13 段,共 19 段

陆贽

陆贽是唐代中期的著名政治家、文学家,生活在唐德宗时期。他以其卓越的政治才能和直言敢谏的品格闻名,尤其在“泾原兵变”后辅佐德宗稳定朝局,提出许多切中时弊的改革主张。他的奏议文章逻辑严密、文笔流畅,被后人编为《陆宣公奏议》,成为古代公文写作的典范。陆贽被誉为“唐代第一贤相”,其政治智慧和忠诚耿介的品质,对后世文人从政者影响深远。

拟奉天改元大赦制

这篇文章写于唐德宗建中四年(783年),为避朱泚之乱,德宗逃至奉天,陆贽代拟这份改元大赦诏书。体裁是制诏,属于骈散结合的公文。核心内容是痛陈己过、赦免胁从,以诚恳自责令将士百姓同心,堪称乱世中稳定人心的经典之作。

原文

其馀叙录,及功赏条件,待收京日,并准去年十月十七日、十一月十四日敕处分。诸道、诸军将士等,久勤捍御,累著功勋,方镇克宁,惟尔之力。其应在行营者,并超三资与官,仍赐勋五转;不离镇者,依资与官,赐勋三转。其累加勋爵,仍许回授周亲。内外文武官,三品已上赐爵一级,四品已下各加一阶,仍并赐勋两转。

一句话

皇帝在平定叛乱后,对各级将士和官员论功行赏的具体安排。

慢慢读

其余的叙功记录和奖赏的具体条款,等到收复京城那天,都依照去年十月十七日和十一月十四日的诏令处理。各道、各军的将士们,长期辛勤地防御守卫,屡建功勋,地方得以安定,都是你们的功劳。那些在出征军营中的将士,都超级晋升三级官职,并赐予勋级五转;没有离开本镇驻守的将士,依照原有资历晋升官职,赐予勋级三转。那些累计加授的勋位和爵位,还允许转授给至亲。朝廷内外的文武官员,三品以上的赐爵位一级,四品以下的各晋升官阶一级,并且都赐予勋级两转。

关键词
  • 叙录指记录功绩、评定等级。这里指对功劳的记载和评定。
  • 超三资与官“资”是官员升迁的资格或年限。“超三资”指超越常规(如年限或等级)三级来授予官职,是一种破格提拔。
  • 赐勋五转“勋”是授予有功者的荣誉性等级,不同于实际官职。“转”是勋级的等级单位,“赐勋五转”即赐予提升五级勋位。
  • 回授周亲“回授”指将自己获得的封赏转授给他人。“周亲”指关系密切的亲属,通常指直系近亲。
  • 加一阶“阶”指官员的品级或散官等级。“加一阶”即晋升一个官阶等级。
析结构

这段文字以“总-分”结构展开。先总述叙功奖赏的原则(依旧敕办理),然后分两类人群具体说明:首先是“诸道、诸军将士”,按是否在“行营”(前线)分为两种赏格(递进式说明,赏赐力度不同);其次是“内外文武官”,按品级(三品以上/四品以下)分为两种赏格(并列式说明)。整体逻辑清晰,由原则到具体,由军功到朝官,层层递进,条理分明。

启示

一份好的激励方案需要标准清晰、区别对待,让付出不同的人得到相应的认可;同时,将荣誉惠及家人,也能增强团队的归属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