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二卷奏议,陆贽·《论两河及淮西利害状》|第 21 段,共 24 段
陆贽是唐代中期的著名政治家、文学家,生活在唐德宗时期。他以其卓越的政治才能和直言敢谏的品格闻名,尤其在“泾原兵变”后辅佐德宗稳定朝局,提出许多切中时弊的改革主张。他的奏议文章逻辑严密、文笔流畅,被后人编为《陆宣公奏议》,成为古代公文写作的典范。陆贽被誉为“唐代第一贤相”,其政治智慧和忠诚耿介的品质,对后世文人从政者影响深远。
这是陆贽在唐德宗时期写给皇帝的一篇奏状,针对当时两河与淮西藩镇割据的乱局,条陈利害、分析时势。文章属于古代的“状”,即臣子向君主陈述政见的公文,言辞恳切,逻辑严密,旨在劝谏朝廷审慎用兵、先固根本。
是乃取有馀,救不足,罢关右赋车籍马之扰,减山东飞刍挽粟之劳。无扰则祸乱不生,息劳则物力可济,非止排难於变切,亦将防患於未然。徵发既停,守备且固,足得徐观事势,更选良图,此於纾乱解纷,抑亦计之次也。议者若曰:“河朔群盗,尚未歼夷,傥又减兵,必更生患。”此盖好异不思之说耳。
通过减少征调来防患于未然,并反驳反对者认为减兵会生患的说法。
这是调用有余来补充不足,停止关右地区征调车辆马匹的烦扰,减少山东地区运输粮草的劳苦。没有烦扰则祸乱不会发生,停止劳苦则物力可以得到休养,不仅能排解眼前的急难,也能防患于未然。征发既已停止,守备也已巩固,足以从容观察形势,再选择更好的策略,这对于缓解混乱、解决纷争,也算是次一等的计策。议论的人如果说:“河朔的群盗还没有消灭,如果又减少军队,必然再生祸患。”这是喜欢标新立异而不加思考的说法。
先正面论述减兵减役的多重好处:取有余补不足、免扰息劳、排难防患;再提出反对者的观点,并直接反驳,指出其“好异不思”。整体是“立论—驳论”的结构。
面对复杂问题,有时减少干预反而比盲目增加投入更有效,关键在于看清本质,而非被表面形势左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