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二卷叙记,左丘明·《左传·楚灵王乾溪之难》|第 16 段,共 18 段
左丘明啊,他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史官,相传是《左传》和《国语》的作者。这位老先生虽然双目失明,却凭着惊人的毅力写下这两部不朽之作,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记忆。在中国史学界,他可算是个开山辟路的人物了。
《楚灵王乾溪之难》出自春秋编年史《左传》,记录了公元前529年楚灵王因暴虐失民心,在乾溪遭众叛亲离、最终自缢的史实。全文以叙事为主,穿插人物对话与细节描写,意在警示为政者须以德服人,否则再强的权势也难逃覆灭。这篇短文是《左传》中典型的“君子曰”史论载体,叙事生动,议论精当。
无衅而动,可谓无谋。为羁终世,可谓无民。亡无爱征,可谓无德。王虐而不忌,楚君子干,涉五难以弑旧君,谁能济之?有楚国者,其弃疾乎!君陈、蔡,城外属焉。苛慝不作,盗贼伏隐,私欲不违,民无怨心。先神命之。国民信之,羋姓有乱,必季实立,楚之常也。获神,一也;有民,二也;令德,三也;宠贵,四也;居常,五也。
叔向继续分析子干缺乏条件,同时指出弃疾拥有五利:获神、有民、令德、宠贵、居常。
没有机会而行动可说是无谋。终生客居他国可说是无民。流亡时没有爱戴的征兆可说是无德。楚王暴虐但还不至于人人自危,楚国若以子干为君,冒着五难去弑旧君,谁能帮助他?拥有楚国的恐怕是弃疾吧!他统治陈、蔡,方城以外都归附他,不作恶,盗贼藏匿,私欲不违礼法,民众无怨心。先神命之,国民信之。芈姓有乱必立幼子,这是楚国常例。得到神灵认可是一,拥有民众是二,有美德是三,受宠尊贵是四,符合常例是五。
前段延续对子干五难的分析,后段转而列举弃疾五利,形成对比。
德行和民意是执政根本,符合传统也能增强合法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