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五卷典志,班固·《汉书·地理志(节钞)》|第 33 段,共 56 段
班固是东汉的史学家和文学家,他花费二十多年心血写成了《汉书》,这部书开创了断代史的先河,与《史记》并称“史汉”。他文采斐然,才华横溢,在中国史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这是《汉书》中《地理志》的节选,写于东汉初年班固之手。它属于史书中的“志”体,主要记录西汉的疆域、郡县、山川物产与风俗,像是为那个时代画了一幅详尽的舆图,让我们一窥两千年前天下的模样。
上谷至辽东,地广民希,数被胡寇,俗与赵、代相类,有渔盐枣栗之饶。北隙乌丸、夫馀,东贾真番之利。
玄菟、乐浪,武帝时置,皆朝鲜、濊貉、句骊蛮夷。殷道衰,箕子去之朝鲜,教其民以礼义,田蚕织作。乐浪朝鲜民犯禁八条:相杀以当时偿杀;相伤以谷偿;相盗者男没入为其家奴,女子为婢,欲自赎者,人五十万。虽免为民,欲犹羞之,嫁取无所雠,是以其民终不相盗,无门户之闭,妇人贞信不淫辟。
叙述上谷至辽东地区的地理特征与物产,以及乐浪朝鲜受箕子教化后形成的淳朴民风和古老法律。
从上谷到辽东,地域广阔而人口稀少,多次遭受胡人侵扰,风俗与赵、代相似,拥有渔、盐、枣、栗的丰饶物产。北边与乌丸、夫余相邻,东边与真番进行贸易获利。玄菟、乐浪是汉武帝时设置的,原本是朝鲜、濊貉、句骊等蛮夷居住地。殷商衰落时,箕子前往朝鲜,用礼义教导百姓,教他们种田养蚕织布。乐浪朝鲜的百姓有八条禁令:杀人者立即偿命;伤人者用谷物赔偿;偷盗者,男子没入为奴,女子没入为婢,想要赎身的人每人交五十万钱。即使被免除奴婢身份成为平民,对此仍感到羞耻,嫁娶时无人愿意与他们结亲,因此当地百姓始终不偷盗,夜不闭户,妇女守贞不淫乱。
先讲上谷至辽东的地理、人口、物产和周边民族;然后引出玄菟、乐浪的设置背景;接着重点叙述箕子教化与犯禁八条的具体内容;最后以“无门户之闭”等描写说明其淳朴社会效果。
贤明的法律和教化能从根本上塑造社会道德,即使在偏远地区也能实现“路不拾遗、夜不闭户”的和谐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