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四卷书牍,司马迁·《报任安书》|第 3 段,共 20 段
司马迁是西汉的一位史学家,命运坎坷却意志坚韧。他倾尽心血写成的《史记》,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,记录了从黄帝到汉武帝三千年的历史。这本书不仅是史学的典范,文笔也极富感染力,被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,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文化与精神。
这封信写于司马迁晚年,约在太始四年(前93年),是他回复好友任安的一封书信。信中他倾诉了因李陵之祸遭受宫刑的屈辱与悲愤,更剖白了自己隐忍苟活、发愤著书完成《史记》的心志。全文情辞恳切,骈散结合,是司马迁最动人的自述之作。
仆闻之:修身者,智之符也;爱施者,仁之端也;取与者,义之表也;耻辱者,勇之决也;立名者,行之极也。士有此五者,然后可以托于世,而列于君子之林矣。故祸莫憯于欲利,悲莫痛于伤心,行莫丑于辱先,诟莫大于宫刑。刑余之人,无所比数,非一世也,所从来远矣。
司马迁指出士人立身的五种品德,进而感叹贪利、伤心、辱先、宫刑之惨,特别强调受过宫刑之人自古便难以被人平等对待。
我听说:修养自身,是智慧的表征;乐于施予,是仁爱的开端;取舍有度,是道义的标志;以耻辱为耻,是勇敢的决断;树立声名,是品行的极致。士人具备这五项,才能托身世间,跻身君子之列。所以灾祸没有比贪图私利更惨痛的,悲哀没有比内心伤痛更深的,行为没有比侮辱先人更丑的,耻辱没有比遭受宫刑更大的。受过宫刑而活下来的人,无法与人相提并论,这不是一个时代的事,由来已久了。
先以五个并列分句提出士人的五种品德,构成一个递进的德行清单。接着用‘然后可以’引出条件结果,肯定这五者对于立身的重要性。然后陡然一转,用四个‘莫……于’的排比句列举最惨痛的四种遭遇,语气强烈,形成与前面德行的巨大落差。最后以‘刑余之人’收束,点明自身处境并附以历史纵深感。
当我们看重自己的名声与尊严时,不必让外来的羞辱全盘否定自身价值。可以从那五种内在品德入手,一点点重建对自己的认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