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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司马迁》· 报任安书|第 12 段,共 20 段

司马迁 · 报任安书(12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四卷书牍,司马迁·《报任安书》|第 12 段,共 20 段

司马迁

司马迁是西汉的一位史学家,命运坎坷却意志坚韧。他倾尽心血写成的《史记》,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,记录了从黄帝到汉武帝三千年的历史。这本书不仅是史学的典范,文笔也极富感染力,被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,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文化与精神。

报任安书

这封信写于司马迁晚年,约在太始四年(前93年),是他回复好友任安的一封书信。信中他倾诉了因李陵之祸遭受宫刑的屈辱与悲愤,更剖白了自己隐忍苟活、发愤著书完成《史记》的心志。全文情辞恳切,骈散结合,是司马迁最动人的自述之作。

原文

家贫,货赂不足以自赎,交游莫救,左右亲近不为一言。身非木石,独与法吏为伍,深幽囹圄之中,谁可告诉者。此真少卿所亲见,仆行事岂不然耶?李陵既生降,隤其家声,而仆又佴之蚕室,重为天下观笑。悲夫!悲夫!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也。

一句话

司马迁陈述自己因家贫无力赎罪、无人相助而受宫刑的屈辱,感叹痛苦难以向世俗之人言说。

慢慢读

我家境贫寒,没有足够的钱财用来赎罪;朋友没有谁出手相救,连陛下身边的近臣也不替我说一句话。我并非木石,却独自被关押在牢狱之中,与执法的官吏为伴,又能向谁去诉说呢?这确实是你少卿亲眼所见,我的遭遇难道不是这样吗?李陵已经投降匈奴,败坏了他家的名声,而我随后又被关进蚕室受宫刑,更被天下人耻笑。可悲啊!可悲啊!这些事情实在不容易向世俗之人一一讲明。

关键词
  • 货赂财货;这里指用以赎罪的金钱。
  • 自赎自己出钱赎罪。汉代法律允许以财物抵罪。
  • 囹圄监狱。
  • 蚕室受宫刑后养伤的暗室,因需避风保暖,类似养蚕的温室,后指代宫刑。
  • 通“颓”,败坏。
析结构

这段文字先以自身处境(家贫、无援、独困牢狱)铺陈绝望,再以李陵投降为对比,引出自己“佴之蚕室”的更大耻辱,最后以重复“悲夫”和“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也”作收束,形成递进与感叹的交织。

启示

在困境中,他人往往冷眼旁观,而真正的痛苦只有自己体会。不必指望所有人理解你,只需对懂的人说就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