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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司马迁》· 报任安书|第 16 段,共 20 段

司马迁 · 报任安书(16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四卷书牍,司马迁·《报任安书》|第 16 段,共 20 段

司马迁

司马迁是西汉的一位史学家,命运坎坷却意志坚韧。他倾尽心血写成的《史记》,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,记录了从黄帝到汉武帝三千年的历史。这本书不仅是史学的典范,文笔也极富感染力,被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,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文化与精神。

报任安书

这封信写于司马迁晚年,约在太始四年(前93年),是他回复好友任安的一封书信。信中他倾诉了因李陵之祸遭受宫刑的屈辱与悲愤,更剖白了自己隐忍苟活、发愤著书完成《史记》的心志。全文情辞恳切,骈散结合,是司马迁最动人的自述之作。

原文

且西伯,伯也,拘于羑里;李斯,相也,具于五刑;淮阴,王也,受械于陈;彭越、张敖,南面称孤,系狱抵罪;绛侯诛诸吕,权倾五伯,囚于请室;魏其,大将也,衣赭衣,关三木;季布为朱家钳奴;灌夫受辱于居室。此人皆身至王侯将相,声闻邻国,及罪至罔加,不能引决自裁,在尘埃之中。古今一体,安在其不辱也?由此言之,勇怯,势也;强弱,形也。审矣,曷足怪乎?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,以稍陵迟,至于鞭箠之间,乃欲引节,斯不亦远乎!古人所以重施刑于大夫者,殆为此也。

一句话

司马迁以大量王侯将相受辱的史实,证明人在权势消尽后都难免屈辱,勇怯强弱只是时势使然。

慢慢读

再说西伯(周文王)是诸侯之长,却被囚禁在羑里;李斯是丞相,最终受五刑而死;淮阴侯韩信是王,在陈地被戴上了刑具;彭越、张敖曾南面称王,却被关进监狱抵罪;绛侯周勃诛灭诸吕,权势超过春秋五霸,却被关进请室(特设监牢);魏其侯窦婴是大将,穿上囚衣,戴上手铐脚镣和枷锁;季布做了朱家的钳奴;灌夫在居室中遭受羞辱。这些人都是王侯将相,声名远扬邻国,等到犯罪被法网加身,不能果断自杀,而沦落于尘埃之中。古今都一样,哪有不被羞辱的呢?由此说来,勇敢和怯懦,是形势造成的;强大和弱小,是情势决定的。道理很清楚了,有什么可奇怪的呢?一个人不能在法律制裁之前早早自尽,而渐渐衰颓,到了受鞭笞的时候,才想为名节而死,这不是太晚了吗!古人之所以对士大夫慎重施用刑罚,大概就是因为这个道理。

关键词
  • 西伯指周文王姬昌,商末为西方诸侯之长,故称西伯。
  • 具于五刑遭受五种刑罚(黥、劓、刖、宫、大辟),此处指李斯被腰斩并夷三族,受尽酷刑。
  • 引决自裁下决心自杀。
  • 绳墨之外比喻法律制裁之前。绳墨本指木匠用墨线,这里借指法度。
  • 引节为保持气节而自杀。
析结构

先列举八位王侯将相(西伯、李斯、淮阴、彭越、张敖、绛侯、魏其、季布、灌夫)受辱的具体事例,再以“此人皆身至王侯将相……在尘埃之中”总结共性,然后通过反问“安在其不辱也”引出“勇怯势也,强弱形也”的论断,最后从反面推理:若不能早自裁,等到受刑才想引节就太迟了,从而解释古人为何对士大夫慎施刑罚。整体是“举例—归纳—推论—点明原因”的递进结构。

启示

不要等到尊严被彻底践踏时才想捍卫它,面对不可抗的困境,提前做好心理准备远比事后补救更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