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一卷奏议,董仲舒·《对贤良策一》|第 12 段,共 20 段
董仲舒是西汉的大儒,他向汉武帝建议“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”,让儒家成为了此后两千年中国文化的正统。他还提出了“天人感应”的理论,把天道和人事联系起来,对后世影响深远。可以说,他是中国思想史上承前启后的关键人物。
这篇《对贤良策一》是西汉大儒董仲舒在汉武帝元光元年(公元前134年)应贤良方正科考试时呈上的对策。文章采用“策问”与“对策”的文体,董仲舒借此系统阐述了“天人感应”与“大一统”思想,建议罢黜百家、独尊儒术,为汉代治国奠定了理论基础。
天道之大者在阴阳。阳为德,阴为刑。刑主杀而德主生。是故阳常居大夏,而以生育养长为事;阴常居大冬,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。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。天使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,使阴入伏于下而时出佐阳。阳不得阴之助,亦不能独成岁。终阳以成岁为名,此天意也。王者承天意以从事,故任德教而不任刑。
天道通过阴阳体现德主刑辅,王者应效法天道,以德教为主、刑罚为辅。
天道最重要的方面是阴阳。阳代表德,阴代表刑。刑主杀而德主生。所以阳常处在盛夏,负责生育长养;阴常处在寒冬,积藏在空虚不用的地方。由此看出天崇尚德而不崇尚刑。天让阳出来布施于上主持一年的收成,让阴隐伏在下按时出而辅助阳。阳得不到阴的帮助,也不能单独完成年岁。最终以阳来命名一年,这正是天意。王者秉承天意行事,所以任用德教而不任用刑罚。
先总说天道在阴阳,然后分述阳(德)主生、阴(刑)主杀,并用季节变化印证天“任德不任刑”;再说明阴阳协同但以阳为主,最后推导出王者应效法天意,重德教轻刑罚。
在工作和教育中,多鼓励、多引导(“阳”),偶尔纠正(“阴”),才能让事情健康发展。